关于应届毕业生党员档案邮寄的事项

信件编号: 20240701202452318 来信时间: 2024-07-01 20:52
信件类型: 咨询 姓名: 邵****
内容: 您好,我是一名2024届的应届毕业生,正式党员,学校考虑到转接党组织关系时需要查验党员档案,所以让我们自带档案(密封完整),没有和个人档案一起邮寄到户籍所在地区县人才交流中心,说在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后,凭借学校开具的带有公章的党员档案接收函去归档。但区县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说不认可上述方式,只接收学校公对公的邮寄方式。问了下学校这边暂时还没有将个人档案寄出,如果我目前将党员档案和个人档案放在一起通过学校邮寄的话,是走EMS(邮政)?还是机要呢?急!望尽快回复,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4-07-02 17:0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在书记信箱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邮政管理局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接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规定,结合你的实际情况,你毕业的学校将你的党员档案与学藉档案合并,通过邮政机要或在封套醒目位置标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专用”字样的高校毕业生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寄往我中心即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