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两费
信件编号: | 20240830092810266 | 来信时间: | 2024-08-30 09:10 |
---|---|---|---|
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雷****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想咨询下文职社区6组征地后土地两费的事,至2014年征地以来已经快10年半了,目前社保还房都已经妥善解决了,但当时答应的5平米的经营门面始终没有兑现,另外就是土地两费一直没有消息,目前土地被征用了这么久,而两费迟迟没有解决,请问是何原因,望答复!上次我写了2次咨询此问题均未收到回复哦!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恩阳区土地储备中心
   答复时间:2024-09-05 16:5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在书记信箱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5平米经营门面始终未兑现问题 按照《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政府在修建统建还房时,根据规划设计,在安置还房小区按乙方人均不超过5平方米,配置一定数量的经营性用房(以实际可配置的面积为准),该经营性用房由被拆迁户组建而成的业主委员会按照安置还房综合成本统一购置、统一经营,其产权由入股被拆迁户共有,经营收益由入股被拆迁户共享。协议该条明确,这部分经营性用房需被拆迁户共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统一购买,并不是直接还房给被拆迁户。后续,待商业房源清理完成,会组织社区按需回购。 二、关于“两费”未解决问题 截至目前,您户被拆迁涉及批次征地“两费”清算工作已完成,按照相关政策,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支出需从“两费”中进行抵扣,故目前“两费”正在结算中,待结算完成后,我中心将第一时间兑付剩余“两费”,并指导社区做好分配工作。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巴中市恩阳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4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