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一直拖欠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用

信件编号: 20240903102829742 来信时间: 2024-09-03 10:29
信件类型: 其他 姓名: 黄****
内容: 我于 2024年3月14日参加了恩阳区“ 巴中市恩阳区尹家镇下苏村地力培肥(尿素、有机复合肥、氮肥等)”(项目编号: N5119032024000005)评审,截止2024年9月2日,业主方一直未支付专家费用,之前​曾经多少询问过代理机构均未得到解决,《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要求评审费用应于活动结束后30日内支付,请领导予以协调解决。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恩阳区尹家镇    答复时间:2024-09-14 16:4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在区长信箱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我镇于2024年2月委托四川发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代理机构,确定巴中市恩阳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尿素、有机复合肥、氮肥等)供应商。因参与项目工作人员对《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不熟悉,导致一直未支付评审费。我镇及时与您联系,按时按标准支付评审费。

感谢您对尹家的关心和支持!给您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巴中市恩阳区尹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