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一直拖欠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用
信件编号: | 20240903102829742 | 来信时间: | 2024-09-03 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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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其他 | 姓名: | 黄**** |
内容: | 我于 2024年3月14日参加了恩阳区“ 巴中市恩阳区尹家镇下苏村地力培肥(尿素、有机复合肥、氮肥等)”(项目编号: N5119032024000005)评审,截止2024年9月2日,业主方一直未支付专家费用,之前曾经多少询问过代理机构均未得到解决,《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要求评审费用应于活动结束后30日内支付,请领导予以协调解决。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恩阳区尹家镇
   答复时间:2024-09-14 16:4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在区长信箱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我镇于2024年2月委托四川发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代理机构,确定巴中市恩阳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尿素、有机复合肥、氮肥等)供应商。因参与项目工作人员对《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不熟悉,导致一直未支付评审费。我镇及时与您联系,按时按标准支付评审费。 感谢您对尹家的关心和支持!给您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巴中市恩阳区尹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