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登科街道办懒政
信件编号: | 20241025155559633 | 来信时间: | 2024-10-25 1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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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举报 | 姓名: | 张**** |
内容: | 您好,区长! 我是恩阳首座小区业主,恩阳首座于2019年4月交房已有5年多,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已满足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规定。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小区由20名以上业主联名申请,于2024年9月23日经过登科街道办麻石社区审核签章后将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交给登科街道办。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街道办收到申请后30日内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若不符合需告知原因。截止2024年10月25日登科街道办仍未回复,在这期间我小区业主已多次询问登科街道办,回复正在处理。我小区业主根据相关条例合理合法维护自己权益,政府部门一拖再拖如此懒政,我们老百姓权益如何得到保障,请区长给予解决。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恩阳区登科街道办事处
   答复时间:2024-10-30 09:54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在区长信箱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街道于2024年9月22日收到恩阳首座20多名业主的联名申请后,立即按程序开展工作,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街道已于9月24日向恩阳区房管局及恩阳首座项目开发公司去函核实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相关问题。因项目开发公司尚未复函,未能确认业主名单,导致无法开展下一步业委会筹备工作。我街道已多次与开发公司沟通协调,待收到复函后我街道立即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巴中市恩阳区登科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