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文昌宫农贸市场摊位租赁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批复
巴中市天沛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核定文昌宫农贸市场摊位租赁标准的请示》(天沛粮贸〔2023〕15号)收悉。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1〕1697号)精神,结合恩阳实际,现就规范文昌宫农贸市场摊位租赁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规范收费项目。农贸市场经营者可向场内经营户收取摊位租赁费、根据需要代收的营业税和特殊商户的水电费。农贸市场中准摊位租赁费可按使用面积不超过3元/平方米.场次收取,可以下浮不限但不得上浮,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由经营者根据实际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农户产品自产自销,以及零星蔬菜、水果等,每场次可适当收取环境卫生服务费0.5元至2元,具体标准由经营者确定。门市租金按周边门市租金价格水平,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结合实际具体确定。
代收税费和特殊商户的水电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得另行加收费用。除上述费用以外,农贸市场不得向经营户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二、严格公示公开。农贸市场经营者应按规定,将向场内经营户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行业监督电话等。未经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农贸市场的经营户有权拒绝缴纳。
三、强化租赁管理。农贸市场固定摊位(门市)实行租赁合同管理。农贸市场经营者应与场内经营户签订书面摊位(门市)租赁合同,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中应明确摊位(门市)租赁费标准、摊位(门市)面积、租赁期限、相关费用缴纳方式等内容。
四、强化监管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收费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清理规范农贸市场违规收费项目和收费行为。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农贸市场摊位费的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降低市场环节流通成本,稳定农副产品价格。
特此批复。
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