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领导简介、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郭婷,女,汉族,1988年5月生,四川平昌人,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经济学学士,中共党员,省委组织部选调生,2011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办公室主任(兼)。
工作分工: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
苟建国,男,汉族,1971年6月生,四川巴州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1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政策法规、招标投标管理、项目评估督导、依法治区、信访稳定、行政审批、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资源和环境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农村物价管理、能源发展、油气管线安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工作,协助局主要领导负责区机场办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股(招标投标管理股、群众信访股、评估督导股)、行政审批股、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股(资源和环境价格股)、能源和环资股、区机场办、区成本调查监审局、区价格监测中心、区价格认证中心、区农村物价管理所、区节能监测中心。
王大勇,男,汉族,1978年1月生,四川恩阳人,大学学历,无党派,1997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项目储备、重点项目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基础产业、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
分管区项目办、区振兴办、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股、固定资产投资股(基础产业股)、区以工代赈办、区易地办。
肖江山,男,汉族,1986年9月生,四川巴中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1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上派省发改委投资处学习锻炼。
牟癸名:男,汉族,1981年2月生,四川巴中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0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巴中市恩阳区纪委监委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区发改局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负责区纪委监委驻区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黎勇,男,汉族,1966年6月生,四川恩阳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83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负责机关文秘档案、目标考核、组织人事、政务信息、安全生产、机要保密、资产管理、机关财务、后勤保障、防邪禁毒、文明城市创建、财政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招商引资、议提案办理、驻村帮扶、工会、妇女、共青团、残联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股、机关工会、妇女委员会、团支部。
郑贵琼,女,汉族,1983年10月生,重庆黔江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6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宣传、意识形态、党组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统一战线、农业和农村经济、乡村振兴、国土和城市规划、社会事业、国民经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体制改革、区域经济、城乡统筹、新型城镇化、城市建设和城镇经济、科协等工作。
- 分管机关党建工作办公室、农村经济股、社会发展股、国民经济综合股(体制改革股、区域经济股、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区经济信息中心。
郑龙,男,汉族,1987年1月生,四川苍溪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8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区项目办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区项目办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价格管理、粮食工作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区经济发展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编制全区物价、粮食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研究拟订区域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区重大生产力布局,引导和促进全区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三)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大方针政策,加强对全区经济运行态势的预测、监测和分析,组织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四)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财政、金融方面的情况,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信贷、价格等经济杠杆以及区上直接掌握的经济手段的使用,并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信息指导,保证规划、计划的实施。
(五)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综合性、全局性问题及对策,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协调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以及综合配套改革与体制创新,组织、指导和协调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重大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
(六)提出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提出有关重大投资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申报限额以上和审批权限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全区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作;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申报和审核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区招标工作,对市、区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编制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组织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铁路建设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铁路建设征地拆迁等具体事宜,参与争取国家、省、市政策、资金支持及区铁路建设资金筹集工作。
(七)研究分析全区经济结构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建议,拟订促进全区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区重要经济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能源交通发展战略和规划,做好能源供需预测和综合平衡;研究提出全区高技术产业战略和发展规划,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八)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全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建议。
(九)研究分析区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监督计划执行;研究推行国民经济市场化和市场体系建立中的重要体制改革和政策问题;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区级储备工作;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提出区内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重大调控政策。
(十)做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动员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区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规划,参与组织协调规划的实施;参与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的组织协调,做好土地利用计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研究草拟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物价管理、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规范性的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贯彻实施国家、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管理,按照省、市物价总水平的调控目标,研究提出具体调控措施和实施意见;参与协调与价格总水平变动相关的决策研究。负责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工作,调查、分析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供求的变动情况。跟踪反馈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加强价格预测并适时提出预警建议,做好价格信息发布工作。依照国家和地方的定价目录及权限,制定、调整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含中介服务收费);会同财政部门审定、调整权限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调定价听证制度的组织和实施;负责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指导和管理;开展好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省《成本监审目录》和相关要求,依法开展成本监审和成本调查工作;依法开展涉纪、涉税、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等工作;开展价格水平合理性和可行性的成本认证;强化对农村价格工作的指导。
(十五)负责局内人员和全区相关业务培训,并开展综合性素质教育。
(十六)负责编制全区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转报、安排全区以工代赈资金项目,会同财政安排、落实以工代赈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监督管理全区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
(十七)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
(十八)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和管理全区经济信息和项目咨询行业。
(二十)承办区政府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一)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目标管理、电子政务、文电运转;负责机关文秘、信息、保密、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资产管理、物资采购、会议组织、安全保卫、后勤保障、五创联动、脱贫攻坚等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和建议;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落实、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内部审计、职工“五险一金”申报缴纳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招标投标管理股、群众信访股、评估督导股)。负责组织、参与、协调有关经济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法制审查、评估论证工作和信息发布,组织参与重大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研究和协调;负责本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普法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按规定审查核准招标项目招标事项,综合管理招投标活动,协调解决重大建设项目中的招投标会商问题,督促受理和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信访、投诉、举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按规定协调参与对评标专家、开(评)标现场进行监督管理考评,协助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拟定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制度、方案;负责督导国家、省、市、区有关发展改革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组织对国家、省、市、区重点项目,中央、省预算内投资以及重点领域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评估督导。
(三)国民经济综合股(体制改革股、区域经济股)。研究提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及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负责统一规划体系,统筹规划编制立项,组织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平衡。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对接申报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审核、转报城镇化财政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并监管实施,审核、转报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等工作。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执行计划,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承担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参与制订土地政策;指导地区经济协作,研究区域合作的重大问题;承担川东北经济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及区域间友好交流合作工作。承担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创新改革及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负责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和全面创新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转报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申报工作。履行恩阳区西部大开发办公室职责。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基础产业股)。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国家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安排建议和全区交通(含城市轨道交通、铁路、航空)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及体制改革建议;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衔接平衡交通、邮政行业规划,编制综合交通体系(含城市轨道交通、铁路、航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转报、安排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基层政权建设、交通建设、邮政建设和公检法司系统建设等建设项目;参与全区国家投资项目的立项、可研审批、工程概算调整工作。
(五)农村经济股。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研究提出全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和组织编制全区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气象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分析全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跟踪研究趋势性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政策建议。审核、转报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气象等领域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审查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气象等领域国家投资项目的立项、可研审批、工程概算调整等工作并监管项目实施。
(六)社会发展股。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统筹平衡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其实施情况。审核、转报卫生、教育、体育、文化、旅游、民政、就业、群团等社会事业领域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审查社会事业领域国家投资项目的立项、可研审批、工程概算调整等工作并监管项目实施。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拟订和协调就业、社会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以及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
(七)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股。研究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联系指导政府投融资平台项目投资工作,提出政府主导重大项目资金平衡的意见。负责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和企业(公司)债券发行审核、报批和监管,审核、转报财政性基本建设贴息资金并监管实施。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年度计划目标和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项目、国外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组织申报借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承办国外贷款项目和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相关税收减免工作。研究对接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承办经济开发区新设、扩区、调整的事项,负责对经济开发区进行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审核、转报省预算内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发展引导资金。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区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业务管理,组织实施跨部门、跨地区联合信用奖惩。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行政审批股。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指南和协调管理机制;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牵头组织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实施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投资改造项目除外)核准、备案管理办法;负责县(区)级审批权限内且需政府平衡资金的各类基本建设项目的可研、初设、概算及概算调整;负责初审、转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各类基本建设项目;负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投资项目备案;负责核准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和组织形式;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申报、审批,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
(九)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股(资源和环境价格股)。贯彻落实价格调整改革规划、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地方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和价格成本监审目录;负责组织价格听证工作;承担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工作;负责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监审;负责研究提出按照权限制定、调整本级政府管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拟订权限内资源价格、环境价格管理的措施和标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及环境价格、旅游价格和水、电、气等各类资源价格的法规和政策;负责对资源价格、环境价格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负责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审定工作。
(十)粮食物资储备和经济贸易股(产业发展股)。负责粮食收购资格核查、查处粮食经营者违法行为,监督检查粮食购销活动、粮食质量、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技术规范;组织实施重要物质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综合分析工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高技术产业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并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统筹协调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做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审核转报工业、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承办食盐、烟草等国家指令性管理的特种行业有关工作;牵头负责电动汽车充电实施发展的相关工作,承办清洁汽车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分析省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研究提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建议;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协调粮食、棉花、盐业进出口计划的实施;受理、上报和分配我区粮食、棉花进出口关税配额;拟订并协调重要物资储备计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粮食、棉花等区级储备;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拟订流通业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针政策;审批、核准、备案、转报流通、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能源和环资股。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及体制改革建议;编制全区能源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监测能源发展情况;研究提出全区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协调做好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建设;拟定天然气承接转化政策措施和天然气利用规划;负责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建设管理,指导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审核、转报和监督管理能源建设、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建设项目。
(十二)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股。负责《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四川省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巴中市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巴中市恩阳区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等中央、省、市、区关于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系列规划、方案实施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和督促落实;协调推进涉及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中的重要政策的争取,研究提出巴中市恩阳区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要政策、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政策、特别重大项目的建议,并统筹推进落实;拟订巴中市恩阳区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并对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办落实和考核,统筹开展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和评估;牵头开展巴中市恩阳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区域交流协作和宣传推介工作;对纳入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牵头组织有序实施考核,定期对规划项目动态调整优化,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储备制度,完善区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机制;承办市委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办公室和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按照区委规定设置。
区发改局共有直属单位6个:区价格认证中心、区价格监测中心、区农村物价管理所,区节能监测中心、区成本调查监审局、区经济信息中心。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市民中心(双创园)2号楼11楼
联系电话:0827-3368996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