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领导简介、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张宁,男,汉族,1978年2月生,四川恩阳人,1997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马凤先,男,汉族,1974年3月生,四川恩阳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机关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机要保密、目标绩效管理、深化改革、党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议提案办理、档案管理、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公务接待、文明创建等工作,机关财务和统计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经济建设领域财政管理、农业农村领域财政管理、乡村振兴、政府债务和债券资金监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人事教育(含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驻村帮扶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联系政协委员工作。
分管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经济建设股、农业农村股、财务股、人事教育股和机关工会、统战、妇女、群团组织,联系区债务管理中心,登科街道财政所、文治街道财政所、兴隆镇财政所、玉山镇财政所、关公镇财政所。

喻攀,女,汉族,1977年7月生,四川恩阳人,1999年参加工作,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

姚旭,男,汉族,1977年7月生,四川恩阳人,1998年参加工作,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行政政法领域财政管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财政管理、乡镇财政监管、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涉外交流与经贸、财政信息平台建设;联系金融保险机构。
分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自然资源规划股、乡镇财政管理股、外事和政府债务管理股、会计股(行政审批股),联系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区会计考试培训中心、区财政信息中心,司城街道财政所、上八庙镇财政所、雪山镇财政所、渔溪镇财政所、九镇财政所。

薛卫,男,汉族,1968年5月生,山东淄博人,1985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副局长(挂职)。
工作分工:负责预算绩效管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工作;协助局长抓好财税收入(含政府性基金)、融资协调等工作。
分管预算绩效管理股,联系区财政资金管理中心。

马刚,男,汉族,1987年7月生,四川恩阳人,2012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财政政策、财源建设、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财税法规制度、科教与文化领域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投资评审;负责机关依法治理、行政审批、行权平台运行和“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工作;联系人大代表工作。
分管预算股、综合股、法规税政股、科教与文化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股,联系区财政票据监督管理中心、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明阳镇财政所、柳林镇财政所、花丛镇财政所、尹家镇财政所。

黄坚,男,汉族,1989年6月生,四川恩阳人,2013年6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社会保障领域财政管理、政府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金融领域法规政策,协调推进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等工作;负责财政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和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地方金融机构监管和业务指导,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驻恩金融监管相关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社会保障股、金融股,联系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区财源建设和融资服务中心)、区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下八庙镇财政所、双胜镇财政所、茶坝镇财政所、群乐镇财政所;联系国有企业融资工作。
一、主要职责
拟订全区财税(含财政、预算、税收、非税收入、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等,下同)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订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起草财税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
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按照规定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票据。组织实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组织制订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订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
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考核国有企业;负责按体制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国有资产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制订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订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按规定参与全区农业综合发展管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订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负责按规定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
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按规定组织和管理全区财政业务培训。
指导和推动全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制订改革试点方案,跟踪全区农村综合改革动态,总结完善改革政策、措施,开展有关专题调研,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信访、稳定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五创联动、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保密、信息、新闻宣传、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深化改革、统计和环保等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局机关目标管理及重要事项。
(二)综合股。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依法依规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工作。
(三)法规税政股。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依法治区、财政法制宣传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好差评”工作。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组织财政普法工作。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和退税审核工作。
(四)预算股。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全区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
(五)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区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拟订全区政府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政府采购专家征集、抽取的管理。负责审核全区政府采购预算。审核全区政府采购方式。监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七)经济建设股。承担发改(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业(军民融合发展)、交通、商贸、建设、应急、城市管理、国资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等有关制度,办理基本建设投资财政拨款、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财务监督管理、薪酬管理等工作。
(八)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调配、更新、处置工作,参与全区其他公务用车管理。负责财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九)科教与文化股。承担宣传、文化和旅游、教育科技和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全区财政民口科技资金和全区学校等财政教育资金。
(十)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自然资源规划股。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地灾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贯彻落实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承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资金收支管理职责。
(十二)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农村综合改革中涉及财政方面的措施建议。
(十三)乡镇财政管理股。研究制定镇(街道)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负责镇(街道)财政预算执行、资金收支监管。负责镇(街道)财政业务指导。协助开展农村公益性建设工作。承担镇(街道)财政预决算审核工作。承担区对镇(街道)转移支付工作。协助推进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
(十四)外事和政府债务管理股。承担涉外交流、经贸合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全区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工作。承办涉及港澳的合作与交流事务的财政有关事项。承担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对外财经交流的具体工作。承担本部门外事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贯彻落实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负责对接保险金融机构。负责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有金融资产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券管理、风险防控、统计分析、考核评价、信息公开和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监管等工作。
(十五)会计股(行政审批股)。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管理全区会计工作。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管理全区会计人员的考试和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十六)预算绩效管理股。牵头建立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制度机制。承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督查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结果评价应用工作。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股。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办法,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等职责。
(十八)财务股。负责本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工作,管理和审批机关各项经费的使用。负责机关财务等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等工作。
(十九)人事教育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退休人员等工作。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组织工作和统战工作。负责机关驻村帮扶工作。
(二十)金融股。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金融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督促落实区委、区政府金融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全区金融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深化金融改革,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负责全区地方金融机构监管和业务指导,配合上级金融管理部门及派驻机构做好全国性和中央、省、市驻恩金融机构监管工作;防控、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及其他非法金融活动;统筹推进全区企业直接融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地方金融机构党建工作。
区财政局共有直属单位8个,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区财政资金管理中心、区财政票据监督管理中心、区债务管理中心、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区会计考试培训中心、区财政信息中心、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区财源建设和融资服务中心)。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置信舜联大厦12、13楼
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办公地址:置信舜联大厦1楼
联系电话:0827—3368588
川公网安备 51190302000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