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冬春行动”工作方案

2026-01-05 15:49来源:恩阳区交通运输局

为切实抓好全区交通运输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行业群死群伤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区交通运输“十五五”开新局提供更高水平安全生产保障,决定自即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冬春行动”(以下简称“冬春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结合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初步反馈问题、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和《2025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发现问题隐患反馈片即知即改工作方案》落实,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提升三年行动,针对交通运输季节性、阶段性安全生产特点,聚焦春运春节大客流安全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冬季极端恶劣天气防范应对等,紧盯可能导致群死群伤和反复发生事故的重大风险隐患,依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和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力量,通过暗访暗查、帮扶指导等方式,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全面排查整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行业较大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坚决压减行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总量,全力确保行业今冬明春,特别是春节、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形势稳定。

二、主要任务

突出存在群死群伤风险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排查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高风险作业环节、重大危险源以及事故易发多发、近期发生过事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部位、重点路段。同步做好公共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装备的完好性、有效性评估,建立健全更新改造台账,推动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一)营运公路。强化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整治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国省道交安设施、农村公路路侧护栏等安全隐患,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危桥危隧改造,公路管养单位每月至少开展1次桥梁、隧道、长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易积雪结冰、易起雾等重点路段隐患排查,区分轻重缓急分步实施“清单式”治理,短期不能彻底整改的,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警示,必要时安排专门力量值守管控。严密防范公路桥梁、隧道出入口、长大下坡路段、背阴路段、急弯路段等易积雪结冰路段铲冰除雪不到位,农村公路交通客运班线临崖临水路段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完善、运营养护不到位等重大风险。(牵头单位:局安运股;责任单位:养护段、农建中心、公路局)。

(二)客货运输。强化客货运输安全风险研判,道路运输行业主管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隐患排查,严格道路运输货运源头、高风险、危化品运输等重点企业安全监管,严格“两客一危一货”和农村客运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非法改拼装、“三超一疲劳”、分神驾驶等行为,协同公安交管部门集中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严密防范“两客一危”企业动态监控制度落实不到位,农村客运企业冒险运输、涉险运输和旅游包车违规运营、客车非法营运及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风险,“两客一危”从业人员、车辆等不符合相关许可条件等风险,以及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营运车辆维护保养、驾驶员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不到位等风险,乘客携带违禁物品乘车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风险,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制度落实不到位、常压罐车未经检验合格“跑冒滴漏”、燃气、锂电池等危险货物违法运输等风险。(牵头单位:局安运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三)水上交通。督促水运企业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管理,切实做好旅客行李物品和托运货物源头安检。严格落实水上安全监管“十五条”硬措施,结合枯水雾期特点,严把船舶适航和船员适任关,严格执行“六不发航”、签单发航、救生衣行动、恶劣天气禁限航等制度,加大赶场渡、学生渡、景区旅游渡及夜航的巡查频次,依法严厉打击船舶超载超员、冒雾冒风航行、违规夜航、非法清(洗)舱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密防范客(渡)船、游览船、夜游船消防安全及倾覆等风险,重要客运航线、渡口客船因船员疲劳驾驶引发事故等风险,渡口客运站安全检查和现场管理不到位、重要通航建筑物消防安全等风险。(牵头单位:局安运股;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四)交通建设。聚焦桥梁上部结构、桥墩(柱、塔)、隧道、掌子面、沉井围堰、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施工动火动焊、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临边作业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环节,“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消险除患,排查整治期间。各业主单位对所有在建项目至少开展2轮次全覆盖检查,交通运输部门对所有在建项目至少开展1轮次全覆盖检查。督促交通建设项目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强化冬季施工安全管理,特别是冬季生活区、办公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坚决落实施工现场及驻地防火、防风、防冻、防滑、防高坠、防坍塌、防机械伤害、防中毒窒息等冬季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室外施工作业,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强化未关闭交通的涉路施工及改扩建项目安全管理,督促建设项目完善施工组织和交通组织方案,加强现场交通组织,落实临时交安设施,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与公路通行安全。严密防范施工坍塌、人员坠落等风险,工程施工驻地火灾、暴雪坍塌、人员一氧化碳中毒等风险,公路新建和改扩建工程涉路施工安全等风险。(牵头单位:局建管股;责任单位:原质监局、养护段、农建中心、应急中心)。

(五)消防、燃气、森林防灭火和有限空间作业。强化行业冬春消防、火灾形势研判,严格落实行业消防“六个一”、动火动焊“五要三注意”、燃气六项措施、森林防灭火十二条措施等制度规定,突出行业在用和新建的办公、生产经营高层建筑,聚焦客(货)运场站、机场、普通公路服务区、建设项目“两区三场”、办公场所、职工食堂等重点区域,以及职责范围内的输配电线路、机电系统、充电设施等重点部位,围绕安全管理、用电用气、防火分隔、安全通道、动火作业、设施配备以及林区及林缘带的行业生产、经营、生活等用火行为,全面开展消防、火灾、燃气、森林防灭火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更新行业有限空间清单台账,持续加强典型案例警示和安全常识教育,严格落实“作业方案必审批、作业人员必培训、作业过程必通风、有毒有害必检测、防护用品必配备、作业监护必到位、应急救援必科学”的“七个必须”安全管理要求。严密防范消防逃生通道堵塞、违规使用燃气、违规动火动焊等引发行业火灾事故、森林火灾等风险,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等风险,违规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造成人员伤亡等风险。(牵头单位:局安运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三、实施步骤

“冬春行动”联动2026年春运春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业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和基层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冬春行动”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1月5日前)

各单位要开展动员部署,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方案计划,完成本行业领域安排部署,同步启动明查暗访。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和普通路服务区、机场、客运场站等电子显示屏,广泛宣传行动意义和重点内容,同时,要按照同级安委会统一部署,筹备好春节安全集中宣传活动。

(二)全面排查整治(2026年1月6日至2月28日)

局综合督导检查组开展全覆盖巡查,结合实际集中整理突出问题隐患,严防群死群伤安全风险。坚持“暗查为主、明查为辅”的方式,加大重点区域、难点问题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集中力量,结合《2026年春运春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自查排查指南》,对行业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单位(场所)至少排查1次,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进行重点跟踪,对问题突出的实施重点监管,要按照同级安委会统一部署,全面实施春节期间安全宣传活动,并广泛开展排查整治动态宣传。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3月1日至3月15日)

收集汇总行业工作推进情况,开展总结评估,推动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并督促行业落实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要对本行业领域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持续跟踪督办。要完成问题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巩固整治成果,对问题突出和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开展“回头看”检查。要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业严格落实春节后复工复产“六个一”(召开一次复工复产安全会议、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实施一次全面安全技术交底、排查一次问题隐患、进行一次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完善一次安全审批管理手续)要求,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春行动”,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统筹协调,班子成员分兵把守,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事项,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要用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和行业安全生产专家支撑作用,加强对基层和企业的指导帮扶,帮助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难题,提升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二)闭环整改隐患。各单位要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限期闭环整改到位:一般隐患必须立行立改、及时消除;对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立即落实应急处治措施,严防因管控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无法保证安全的坚决停工、停产、停运,坚决杜绝冒险运行。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按规定坚决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标准,定期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闭环销号。对安全培训制度不健全、培训内容不落实、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的,要作为突出隐患落实限期整改。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单位要发扬斗争精神,持续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意愿和水平,综合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务实方式,真正把风险隐患查出来、管起来、改到位。要用好行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公布行业春运春节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举报电话,督促企业落实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从业人员和公众积极参与风险隐患排查。要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对工作不到位、推进不力的,要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对由此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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