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2024年度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

2024-05-16 15:29来源:巴中市恩阳区应急管理局



为推进我区2024年度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提质增效,按照省安办、市安办和2024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全面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示范点建设,巩固提升已建“五进”示范点成果运用,广泛开展安全知识科普,全面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筑牢人民安全防线。区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新建安全宣传“五进”示范点不少于1个。各镇(街道)新建安全宣传“五进”示范点不少于1个,新建示范点位不包含已验收安全宣传“五进”示范点。

二、工作内容

(一)安全宣传进企业。推动企业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定期举办“安全大讲堂”,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安全课,组织职工、家属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安全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广泛开展“查找身边的隐患”活动,设立隐患线索举报平台,健全激励奖励机制。结合“千名专家查安全”活动,推动企业做好风险辨识防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加强企业安全文化氛围营造,设置安全宣传栏和岗位安全标识,张贴安全宣传标语、风险警示公告、安全操作提示、应急处置措施和程序等。(责任单位: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

(二)安全宣传进农村。充分发挥乡村干部、网格员、灾害信息员、科技志愿者等在农村安全宣传中的主力军作用,调动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支教教师等开展安全宣传的积极性,引导广大乡村开展契合本地实际的安全宣传活动。结合村规民约,鼓励村委会结合实际出台《村民安全行为规范手册》,建立乡村安全重点对象“特殊关爱”和“邻里守望”制度。利用农闲、节庆、集市、庙会等民俗活动和农民工进城、返乡等时机,开展安全宣传和咨询服务,普及安全知识。积极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创演活动,鼓励民办文艺团体、农民业余文艺演出队进行安全文艺创作;充分发挥图书馆、活动室等场所的安全教育功能,在乡村公共场地、人群聚集地合理设置安全宣传橱窗,营造安全氛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三)安全宣传进社区。建立社区专兼职安全宣传员制度,从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选取熟悉社区和居民状况的人员,担任安全宣传员、监督员,鼓励社区党员、退休职工、教师等加入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安全宣传阵地建设,推动建设一批灾害事故科普宣教和安全体验基地,加大各类科技馆、展览馆、体验馆等公益开放力度,丰富应急避难场所内容和设施功能,将安全元素充分融入社区公园、广场拓宽社区居民接受安全宣传教育的途径。结合本地区和社区实际,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地震等群众性应急演练。设计编印安全手册、海报、挂图、横幅等,在户外电子屏、社区微信群、宣传栏等广泛投放。(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四)安全宣传进学校。建立校园安全宣传管理组织机构,做到“六个一”。制作发放一套安全学习资料、设立一门安全教育课、打造一个校园安全文化宣传阵地,每半年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应急疏散演练、举办一次家庭安全教育活动、举行一次线上家校安全宣传宣讲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学校安全教育宣传主阵地作用,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确保中小学安全教育覆盖率100%。(责任单位:区教育科技局)

(五)安全宣传进家庭。将家庭安全宣传教育融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中,提升家庭成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开展“我把安全带回家”“小手拉大手”等家庭成员共同参与的邻里联谊和家校共建活动。编印发放家庭应急手册、安全倡议书、知识卡片等,利用QQ、微信、广播、网络等媒体和百姓宣讲、广场舞、文艺演出等活动,普及家庭安全常识。推动建立并推广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引导家庭储备简易应急物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面向家庭免费发放应急安全包、灭火器等。(责任单位:区妇联、各镇(街道))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工作部署,统筹各方资源。一是安办牵头抓总,整体规划部署。要吃透政策,把准方向,深入学习落实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安办牵头抓总作用,协调有关部门统筹规划部署,制定适宜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推进方案,做好2024年示范点位布局和创建规划。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一线落实、群众参与的安全宣传“五进”协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强化以点带面,做好示范建设。将示范带动作为全面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的重要纽带,以有场地、有设施、有特色、有线上线下结合为标准,创建特色鲜明、成效明显,富有创新性、带动效应强的安全宣传“五进”示范点。用活用好已验收示范点,定期开展“回头看”,对宣传阵地、宣传资料、宣传人员、宣传投入、宣传活动等进行督导检查,做到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精准发力。三是加强协调合作,做好统筹保障。密切与宣传、教育、科技、妇联、工会、共青团等部门的协作,推动将安全知识纳入职业培训、文明创建、普法教育、公民素质提升等范畴。

(二)用活现有阵地,根植安全文化。一是用好公共休闲场所。加强文化长廊、文化广场、文化墙等基层安全文化阵地建设,向市民群众广泛普及防灾、避灾、自救、互救技能。要用好图书借阅室、图书角等场所,放置中国应急管理报、安全宣传“五进”读本等安全宣传书籍、报刊、杂志,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二是用好公共服务阵地资源。要充分发挥融媒体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以及社区活动中心、乡村服务站、福利院等机构的社会服务功能,开辟安全教室和安全书屋,配备灾害常识和安全宣传资料,常态化组织开展防灾避险交流培训互动体验等活动,增加安全宣传覆盖面。三是用好公共传播平台。各地要将防灾知识、安全元素有机融入车站、广场、公园、影院、物流、快递等室内外公共场所和流通环节,广泛利用户外广告屏、阅报栏、灯光秀等滚动播放安全提示、微视频等,积极传递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街头”正能量。

(三)突出活动创新,增强宣传实效。一是创新活动形式。各地各部门要以务实的举措推进活动走深走实,通过举办讲座、组织应急处置体验、开展避险逃生演练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拓展安全宣传受众群体。以“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百姓宣讲、文艺演出、邻里联谊、家企校共建活动。各镇(街道)、区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每年集中组织开展群众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镇(街道)10月1日前组织不少于1场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二是创新活动载体。将安全宣传工作融入日常生活,组织志愿者、网格员、知客等创作包含安全元素的快板、顺口溜、健身操、广场舞等文化作品。要通过应急广播、乡村大喇叭、社区微信群、网上办公平台等适时播发灾前安全提示和安全避险常识,协调通信运营商在重要节点发送安全公益短信和灾害信息。要推动演练创新,以企业、学校、社区(小区)、村(组)为单位,每年至少开展2次防震、防溺水、防火、防地质灾害等“微演练”,模拟真实场景,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将演练全流程制成模拟逃生短视频,在各个平台展播,增强群众自救逃生技能。三是创新活动宣传。要推动内容创新,发挥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碎片化传播特点,发布优质的短视频、动漫作品、通过各类互动活动引导民众行为,将原来“我说你听”的单项式宣传转为参与实践的动员式宣传。要推动警示教育创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每年度报送1条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视频,协调传统和新媒体平台进行展示,时刻做到安不忘危、警示高悬。

四、工作阶段

(一)工作实施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有关文件要求,深刻把握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的实质内容,严格对标对点,细化工作标准,建立工作台账,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并及时开展自检自查,及时查漏补缺,总结经验,确保工作出实效。各地各相关部门于5月18日前把新建示范点位报区安委办,联系方式附后,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在6月30日前完成新建安全宣传“五进”示范点建设,开展自检自查。

(二)督导整改阶段(7月1日--8月31日)

7月下旬,区安办将组建督查组,根据各地安全宣传“五进”自查自检情况,对各地安全宣传“五进”示范点建设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省级验收阶段(9月1日--11月30日)

省安办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联动多个部门于9月起开展验收考核,随机抽查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工作情况,访当事人,听群众(员工)评,以检验全面推进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的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在观念引领、知识传播、舆论推动、文化支撑等方面的特殊重要作用,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全面做好2024年度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二)做好经验总结。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安全宣传“五进”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开展安全宣传“五进”示范点评比等活动,努力创出特色、推出成果。各地各相关单位每季度要报送一次工作小结,总结提炼工作经验,查摆问题不足。

(三)强化考核问效。省、市安办将于8-11月对各地安全宣传“五进”开展情况和安全宣传“五进”示范点建设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各级检查、验收评分总分为50分,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最终得分(最终得分=0.5*自检自查得分+0.7*交叉验收得分+0.8*抽查验收得分)8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地区和单位将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进行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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