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份全区自然灾害及安全生产综合风险分析报告

2024-12-18 11:36来源:巴中市恩阳区应急管理局

区安办、区减灾办、区应急局组织区自规分局、区住建局、区文广体旅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气象办、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对2024年12月份全区自然灾害及安全风险进行了会商研判,参考《四川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12月份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分析报告》《2024年12月份全市自然灾害及安全生产综合风险分析报告》形成了《2024年12月份全区自然灾害及安全生产综合风险分析报告》。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提早谋划,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一、2024年11月份自然灾害及安全事故(事件)发生情况

截至11月30日,据镇(街道)及区级相关部门报告,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交通事故334起,死亡1人,受伤76人;发生火灾火情4起,无人员伤亡。

二、12月份气候趋势预测

据区气象办预测,12月份平均气温冷暖变化幅度较大,有阶段性强降温出现,降雨期间高海拔地区有降雪可能。

1.12月份总降水量:较常年偏少,9~11毫米;月平均气温较常年略偏高,7.2~7.5℃。

2.12月份主要天气过程:3~5日小雨,高海拔地区有雨夹雪,气温略有下降;8~10日,小雨(高海拔地区有雪),日平均气温将累计下降 4~6℃;14~16日,小雨(高海拔地区有雪),气温略有下降;27~29日,小雨(高海拔地区有雪),气温略有下降。

三、12月份主要致灾因子(灾种)

根据四川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分布图》显示,我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我区需重点防范的致灾因子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地质灾害。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需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及时提醒社会公众,积极做好各类自然灾害的风险防范与应对工作。

(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计12月中旬,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概率上升,可能导致道路能见度低、湿滑结冰、供电设施积雪或结冰,给交通运输、户外出行、电力输送、通讯设施造成不利影响。

(二)地质灾害。根据地质灾害多年发生规律,本月属地质灾害低发期,总体风险较低。预测本月地质灾害发生数量与常年同期相当,但要防范局地强降雨、持续性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引发滑坡、崩塌等灾害风险。

(三)森林灾害。冬季空气干燥、降水减少;草木枯黄,树木落叶,森林可燃物加速累积含水率降至低谷,森林火险等级较高。

四、12月份自然灾害及安全风险综合分析

12月份,夜间高山地区可能会出现降雪,地势低洼地带可能会出现小雨及雨夹雪。文化体育活动、旅游景区景点、道路交通、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上升。

(一)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随着气温降低,易出现大雾、雨雪、低温冰冻等现象,致使道路能见度低、湿滑结冰等多种风险因素叠加,综合安全风险大。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供电、供水、供气设施的巡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处理供电线路、水管和燃气管道的隐患问题,防止因低温冰冻导致停电、停水、停气;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塔吊等大型露天机械和施工用电等部位、环节的安全防护监督,合理安排、调度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在极端天气下进行高风险作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密安全生产排查检查频次,从严管控风险、及时整改隐患。

(二)地质灾害防范。据气象预测,本月降雨总体较少,但仍需关注个别降雨量较大的区域地质灾害成灾风险;在建工程不当开挖、防护措施不到位,易引发工程地质灾害。非汛期防地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风险研判,重点关注在建工地人为开挖诱发的地质灾害威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人员管控;要强化巡查监测,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刚性执行“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按照“管行业必管地灾”要求,在建工程行业主管部门、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应加强监管和防灾措施落实,严密防范在建工程领域地质灾害。

(三)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冬季团雾、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易发多发,易引发交通事故;各行各业赶工生产,物资运输需求旺盛,货车多拉快跑、昼夜兼程,疲劳驾驶、超限超载等重点违法肇事安全风险加大;年终岁尾,农村地区进入农闲时节,红白喜事、亲朋聚会、民俗活动等较多,酒后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安全风险增加。各镇(街道)及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警示提醒;要加强农村道路、景区道路、城市道路、国省干道交通管控;加强冬季不利天气条件下交通应急管理,研判天气变化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发出预警和安全提示,加大不利气象条件下的路面巡逻管控;加大临水临崖、陡坡急弯、隧道桥梁、背阴易结冰、团雾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打击,严查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限超载、不按车道行驶、酒驾醉驾、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加强群众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宣传劝导;强化企业源头安全管理,加强客货运输企业、车站安全检查,有针对性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各镇(街道)赶场渡、学生渡的安全巡查和对镇(街道)现场签单管理的督查,利用视频监控平台加强监管强化值班值守,及时传递预警信息,落实预警机制,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和道路隐患排查。及时传递气象路况预警信息,合理调整车辆运行班次和发车时间,凡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营运线路,坚决果断采取绕道、停运等措施,做好滞留车辆、人员服务工作。强化城市公共交通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加强行车安全管控, 做好极端天气应急物资储备,及时果断启动应急预案。

  (四)燃气安全防范。燃气管路、接头、阀门未定期维护监测,用户用气不规范、违规改装、随意堆积易燃物、使用不合格热水器等问题引发事故的风险较高;燃气充装企业未按照规定制度进行充装作业,未按照要求运输、经营瓶装燃气等有引发事故的风险,住建、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燃气充装企业按照规定制度进行充装作业、运输、销售管理,加强用气商户、个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切实防范燃气事故。

   (五)森林火灾安全防范。冬季降雨减少,用火增加,森林火灾隐患风险增大。涉林街道)要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针对重点时段、重要场所、重点人群开展防火集中宣传活动;要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隐患动态清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预警监测能力,建设并完善森林火灾预防和指挥调度系统,集成森林火险预报预警、卫星林火监测、视频监控等系统,实现空天地一体化的监测预警,开展森林火险形势研 讨、会商和预报,及时处置调度森林火情。

   (六)城乡火灾安全防范。天气转冷,电暖器、燃气取暖器等取暖设备使用频繁,相关设施设备超使用年限、老化短路、过载、私拉乱接等易引发火灾事故;企业员工未经审批擅自动火作业,作业前易燃物清理隔离处置不当,作业监护不到位等情况,火灾风险高;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等易导致紧急疏散受阻、伤亡扩大。各镇(街道)、区消防救援大队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居民消防安全教育,对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小区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消防安全档案,详细记录其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等;要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规范使用各类取暖设备,远离易燃物;加强对居民用电安全的指导,提醒居民合理使用电器设备,避免长时间过载运行。推广使用具有过载保护、漏电保护功能的电器插座和开关,提高用电安全性;提醒居民定期对家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老化的设备和线路。

   (七)文化旅游安全防范。当前,正值冬季旅游旺季,家庭亲子游等持续升温,加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安全事故可能性增大。区文广体旅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会同属地政府,加强对游船等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大型游乐设施及特种目录外游乐设施的检测、日常维护、隐患排查治理的督导检查,指导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所、体育场所等经营(管理)单位加强客流量监测预警,强化现场管控引导,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相关部门要加强旅游道路和景区道路维护保养、险情排除,做好冬季抗冰除雪应急准备,同时,督促涉水、临山、临崖类旅游景区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提示工作,避免游客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区域旅游,在遇到暴风暴雪等恶劣天气时,按照有关要求,该关闭的必须关闭,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八)重点行业领域作业风险。

1.建筑施工领域。冬季是建筑施工旺季,施工单位赶工期、保交付”易发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事故。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风险研判,强化日常巡查监测,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滑、防中毒、防高坠、防机械伤害”等冬季施工防范措施;要建立健全安全防火责任制度,把责任细化到每个人并加强动火管理,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知识,学会使用消防灭火器材,掌握扑救火灾的应急方法;要重点加强起重设备、临时用电、模板工程、脚手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登高作业、电焊、动火、消防等方面的风险管控。指导企业建立风险隐患问题清单, 自查自纠对账销号,闭环管理。

2.烟花爆竹安全。烟花爆竹进入经营旺季,超量储存、异地存放以及甲地办证乙地销售、违规售卖超药量、超标准、超规格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以及拉炮、摔炮等违禁物品,容易导致燃爆事故;堆垛不稳、超高堆码或货架倒塌,烟花爆竹从高处跌落容易导致燃爆事故以及坠物打击事故,安全风险高。区应急管理局要督促批发公司、零售点(店)烟花爆竹的存放条件、消防设施的有效性、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防雷防静电措施等安全管控落实。

3.危险化学品安全。危险化学品经营区域电气设施故障,诱发火灾、爆炸事故;装卸危险化学品过程中易产生静电,易诱 发燃爆事故。区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防爆电气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避免设备带病运行,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人员操作过程中产生的静电。

4.冬季取暖安全。当前,天气转冷,城乡居民取暖需求增多,用电、用煤、用炭取暖易引发中毒(窒息)、火灾等安全事故,需重点防范!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务实加强冬季取暖安全宣传教育,要用血的教训、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要提醒城乡居民购买质量合格的取暖设备,取暖过程要远离易燃物,禁止在取暖设备上覆盖物品;使用燃气、煤、 炭等取暖时要确保通风良好,且周围不能有易燃物品,睡前要确保炭火完全熄灭,避免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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