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2025-01-24 12:16来源: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春佳节临近,忙碌一年的家人们从四面八方赶回巴中过年,滚滚人流,向"家"的方向奔涌。为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春节,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此温馨提示。

一、食品选购风险提示

(一)预包装食品

优先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良好经营条件、亮证亮照、卫生条件好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仔细阅读食品包装上的标签信息,注意厂名厂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配料表、保质期、贮存条件、营养标签、食用方法等;不购买无合法来源、无法提供厂家生产信息的食品;理性购买临期食品,注意食品保质期和贮存条件,不购买胀袋漏气、超过保质期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二)食用农产品

选购鲜猪肉时,要查看猪肉的“两章两证一报告”(指加盖在猪肉胴体上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和动物检疫验讫印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阴性报告);选购鱼、肉、蛋类、蔬菜及水果时,通过外观颜色、形状、气味等判断其新鲜程度;注意查看需要冷藏冷冻的食用农产品的储存条件。

(三)散装食品

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查看散装食品是否有清晰的标签标识,标明厂家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谨慎购买无包装散装即食食品,要查看现场加工、贮存、销售场所的卫生条件,是否有防尘防蝇防腐等设施;谨慎购买散装白酒,如要购买,要仔细阅读散装白酒的标签标识,注意其生产信息,不购买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无标签信息或标签信息不全的散装白酒。

(四)特殊食品

采购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时,要查看特殊食品包装上的注册备案批准文号,保健食品认准“蓝帽子”,知悉“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谨防针对特殊食品的虚假、夸大宣传;认真阅读特殊食品标签标识或说明书,注意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

二、腌腊肉制品风险提示

(一)选购时到证照齐全、正规的商超、农贸市场及食品经营店采购。选择包装完好、标识标签清晰、感官正常、保质期内的腌腊肉制品,切勿购买胀袋、包装破损、外观发生变化或产品表面明显有菌斑的腌腊肉制品。

(二)家庭自制腌腊制品,要购买具有检疫合格证明和其他合格证明资料、来源可追溯的原料肉,避免使用色泽和气味异常的原料。选择在气温普遍偏低、空气湿度小的环境下进行加工。

(三)储存时要留意,腌腊肉质品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容易氧化和腐败变质。保存时一般需要密封包装、隔绝氧气、保持低温、干燥贮存。避免生熟交叉存放,避免虫鼠侵害。

(四)食用时要在意,拆包后的腌腊肉制品要尽快食用,煮熟煮透。对于外观发生变化、有明显“哈喇味”的应禁止食用。多数腌腊肉制品含盐量偏高,应合理食用。

三、节令食品风险提示

春节期间,谷类发酵制品如发酵玉米面、糯玉米汤圆粉、玉米淀粉、发酵糯小米、糍粑、“酸汤子”,薯类制品如马铃薯粉条、甘薯面、山芋淀粉,以及木耳、银耳等节令食品消费量增加。上述食品若加工方式、储存不当,容易造成椰酵假单胞菌污染中毒。

(一)粮食类发酵食品

1.不可使用霉变的玉米、大米、小米等粮食类原料。

2.浸泡时要勤换水,保持卫生、无异味。

3.磨浆后及时晾晒或烘干成粉。

4.贮藏环境要通风防潮,不要直接接触土壤,以防污染。

(二)木耳或银耳

1.将其表面清洗干净,使用干净的容器和水泡发,一次不宜泡发过多,泡发好后要及时食用;如需过夜,应放在冰箱冷藏室;不要食用发黏、软、无韧性或有异味的木耳或银耳。

2.食用泡发好的木耳或银耳前,要彻底清洗干净后再烹调,即使是凉拌,也应用开水焯熟(开水漂烫)。

3.不要食用自采鲜银耳或鲜木耳。特别是已变质的鲜银耳或木耳,引起中毒的风险极高,千万切忌不可食用。

4.不提倡消费者从农贸市场等场所购买木耳菌种后随意自行栽培、食用。由于缺乏栽培知识,因为无法科学控制木耳的培养环境(如温度、湿度等),存在椰酵假单胞菌污染及产生毒素的风险。

四、外出就餐及网络订餐风险提示

(一)应选择证照齐全、卫生环境较好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在无证饭店、路边摊点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

(二)慎点生食水产品(刺身)、冷食(凉菜、卤菜)、裱花类蛋糕等高危易腐食品,点餐时查看商家是否具备制售经营资质,如: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经营项目是否标注有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

(三)就餐前注意观察食物是否感官异常,不吃腐败变质和未烧熟煮透的食品,就餐后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四)网络订餐时,要认真查看商家证照信息、店铺评价等,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的餐饮服务单位订餐。尽量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餐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食材是否新鲜,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五、家庭制作食物风险提示

(一)不购买来源不明、已变质、外观异常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食品原材料,坚决不买野味(野生动物、野生渔获物、野生植物、野生菌菇)。

(二)不购买无证小摊贩出售的食物,尤其是生食水产品(刺身)、裱花蛋糕、凉拌菜、豆制品、肉制品等高危食品。

(三)储存食物温度要适宜,生熟食品要分开放置、避免交叉污染。食物要根据不同的保存要求,选择在常温、通风、冷藏或冷冻条件下储存,并在保质期内食用。

(四)果、蔬食用前做到“冲冼、浸泡、清洗”,将残留在果、蔬表面的有害物质充分稀释后再食用,预防化学性和虫卵引起的食物中毒。

(五)烹饪时应使用安全的水和食材,过程应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煮透烧熟,不食用平时很少或没食用过的食物,避免过敏。

六、餐饮服务单位风险提示

(一)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得购买、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不得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野生动物、野生渔获(河鲀)、野生菌菇、野生植物,“酸汤子”、“三无”食品、“山寨食品”以及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添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非食用物质;不得售卖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

(二)严格加工环境、工具容器和餐饮具的消毒,减少食品污染环节;加工食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严格按照“五专”要求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管理和使用食品添加剂。

七、农村集体聚餐风险提示

(一)举办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应主动到辖区乡镇(街道)进行备案登记。农村集体聚餐举办场所要保持清洁卫生,确保良好通风和合理就餐间距。

(二)农村集体聚餐要严格落实醇基燃料专人管理、警示标签、颜色警示等防控措施,防止作为白酒误饮。

(三)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从业人员管理和设施设备维护,把好原辅料购进质量关,不采购加工来源不明、变质过期的食品和原料。食品加工过程中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并做好食品留样和餐用具清洗消毒,不超许可范围、超接待能力制售食品。

春节期间,大家在享用美食的时候,也要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增强节约意识,拒绝舌尖上的浪费。节日期间,巴中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食品安全巡查检查。消费者在饮食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应及时至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材料,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情况或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我们将依法履职,守牢食品安全底线、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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