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巴中市恩阳区学校食堂(含幼儿园) 禁用食材、食品清单(试行)》的通知

2025-03-12 17:26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禁用食材:

1.预制菜;

2.冷冻猪、羊、牛、鸭肉及制品,速冻食品;

3.自制泡菜、腊肉、腌肉、腌禽蛋、腌熏笋;

4.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防腐剂、乳化剂、稳定剂等餐饮环节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5.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

6.易残留有毒有害物质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动物内脏器官(猪肝、肥肠除外);

7.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河鲀鱼、织纹螺、野菜、槐花、杏仁、青西红柿等高风险食材;

二、禁用食品:

1.剩余饭菜;

2.豆浆、生食类、冷食类(水果除外)、烧烤类、油炸类食品、自制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

3.外购散装熟食制品、腌制品;

4.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

5.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如沙拉、寿司等)、生食类食品(如刺身)、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

三、禁止使用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四、《巴中市恩阳区学校食堂(含幼儿园)禁用食材、食品清单(试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有新规定的,将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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