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区住户调查相关制度的通知

2023-06-13 15:56

为促进全区住户调查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恩阳实际,研究制定了《巴中市恩阳区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管理办法》《巴中市恩阳区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巴中市恩阳区住户调查业务培训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巴中市恩阳区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管理办法

为规范恩阳区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管理,充分发挥辅助调查员作用,保证优质高效完成住户调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四川国家调查队系统辅助调查员管理办法》及《巴中市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辅助调查员,是指区统计局为开展居民收支、农民工监测等住户类调查工作,在各调查网点选用的负责调查户管理、调查数据采集、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的人员。

一、工作职责

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根据市、区统计调查部门工作安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住户调查制度(方案)规范等统计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一)向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住户调查工作,引导和督促指导调查对象配合住户调查工作,熟练掌握国家统计标准、口径和方法,督促调查对象恪守统计职业道德,不迟报、不拒报、不虚报、不瞒报统计调查资料。

(二)强化党建+住户调查工作,切实将住户调查工作纳入村、社区党的基层治理体系中进行谋划部署;建立党员辅调员、党员调查户信息库档案;制定党员调查户与一般调查户结对帮扶措施。

(三)协助局专业人员负责对本村(社区)记账户记账工作进行日常管理。检查、指导和督促记账户的记账工作,对错记、漏记、混记账目,要入户进行核实指导;每天登陆电子记账平台,对电子记账户连续(累计)未记天数、未编码账目、超限账目等进行核实。

(四)每月负责按时收集和发放纸质记账户的日记账本,对收支记账本的记账情况逐一进行审核并上报区统计局;督促、指导记账户即发生即记账,确保统计调查数据全面准确、来源真实。

(五)按要求建立和完善“四卡”台账(调查户家庭成员基本信息登记卡、调查户家庭基本信息登记卡、调查户家庭成员固定收入来源登记卡、调查户大额收支登记卡),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各类统计调查资料。

(六)对调查网点和记账户实行挂牌管理。记账户挂牌率达100%,在村(居)委会悬挂“国家调查点办公室”牌子。

(七)认真做好《居民收支调查工作日志》及时记录工作开展情况、问题处置等,汇总反映记账户诉求和困难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本调查点记账户的思想工作,帮助记账户解决记账中存在的问题,上传下达有关搞好记账工作的情况和精神,并对记账户的资料保密。

(八)每月全覆盖实地入户走访指导不少于2次(对新户或质量差的记账户适当增加访户次数),认真填写《城乡住户调查访户记录表》和现场核实大额收支。

(九)组织记账户开展月度培训、赛账和考核,按照《巴中市恩阳区住户调查“星级评定”考核实施办法》评定要求,每月底对记账户记账情况进行赛账考核评定,次月2日前,将考核结果表等资料上报区统计局。同时,抓实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记账户的工作责任心和记账水平。

(十)每季度末(2、5、8、11月)详细询问核实更新问卷,其中A\B\G问卷要每个季度更新,M\A\B\E\F\G问卷年度更新。有换点换户的,M\A\B问卷要同时填报或更新。

(十一)按时按质完成市调查队、区统计局、督导员安排部署的其他调查工作。加强沟通和联系,做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二、基本义务

(一)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执行住户调查制度(方案),如实搜集、报送调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调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调查资料;

(二)对在调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等,要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提供、泄露;

(三)熟练使用并妥善保管配备的PDA等调查设备和工具,不得转借他人、挪作他用;

(四)服从市、区统计调查部门统一管理,按时参加业务培训和工作会议;

(五)自觉学习统计法律法规、调查业务知识,不断提升调查技能,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六)不得以辅助调查员身份从事职责范围以外的调查或其他活动;

(七)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从事调查工作的,要至少提前三十日告知区统计局,完成当月工作,并交还调查设备和相关资料后,方可正式离职。

三、选用条件及程序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工作责任心强;

3.具有能胜任相应工作的文化素质;

4.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5.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6.能够保证有足够时间参与调查工作。

(二)选用程序:

1.区统计局与调查点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提前沟通交流,告知住户调查辅助调查员的工作职责和需要具备的能力素质;

2.镇(街道)、村(社区)在当地村社干部、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教师、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群中,择优推荐能够胜任住户调查工作的人员,作为选用考察对象;

3.区统计局对推荐人员的参与意愿、能力素质、群众认可度进行考察,考察通过的进入试用,考察未通过的,反馈当地重新推荐考察对象;

4.对于初步选定的辅助调查员,拿1—2个月的时间作为试用期,对其工作表现进行实绩跟踪考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正式人员管理。

四、培训管理

(一)区统计局对辅助调查员进行岗前和日常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统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住户调查业务知识等,保证辅助调查员具备必要的业务素质。

(二)区统计局对辅助调查员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面掌握履职情况,对工作不到位的,及时进行督促提醒。

(三)区统计局积极协调解决辅助调查员反映的住户调查工作困难和问题,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及时解答业务疑问,为辅助调查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四)区统计局建立辅助调查员信息库,掌握党员辅助调查员情况,积极邀请其参加本单位党建活动,发挥党员辅助调查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待遇与奖惩

(一)按照《巴中市恩阳区住户调查“星级评定”考核实施办法》要求,对照月度考核评定结果,市调查队或区统计局为辅助调查员发放劳动报酬或劳务补贴,采取基础补贴+考核奖励的形式发放。原则上辅助调查员补贴不低于300元/月,至少每季度发放一次。

(二)区统计局为辅助调查员提供必要的调查设备及用品,可为辅助调查员购买一定额度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区统计局对辅助调查员业务工作进行月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继续选用、解除选用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制度执行、工作规范、管理培训、网点建设、信息化建设、党建引领工作开展情况和专项调查工作开展情况等。对于工作负责、表现优秀的辅助调查员,可按规定通过表彰(或表扬)、发放奖金等,给予适当奖励。

(四)辅助调查员有下列行为的,用人单位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解除选用:

1.未按规定和要求开展有关工作的;

2.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3.责任心不强、工作长期滞后、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

4.以辅助调查员身份,从事职责范围以外活动的;

5.其他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五)辅助调查员有下列统计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追责问责:

1.伪造、篡改调查资料的;

2.要求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调查资料的;

3.泄露调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的;

4.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行为。


巴中市恩阳区住户调查数据质量管理办法

为及时全面掌握住户调查(包括居民收支、农民工监测等专业)工作情况,保障住户调查制度规范不折不扣落实,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结合恩阳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现场检查

(一)组织实施。住户调查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现场检查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时间一般选在季度末月。区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负责组建检查组实施现场检查,原则上由局分管领导带队担任检查组组长,住户调查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为组员,参与现场检查。

(二)点位抽选。每季度在调查点分别抽取一个城镇调查点(含UR层)、一个农村调查点作为检查对象。检查点位抽选按照“随机+”的原则进行。即:随机+定向,在总体采用随机抽样的基础上,加大对国家调查点、农民工监测调查点的检查频次;随机+重点,在总体采用随机抽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日常工作中掌握的基础工作薄弱点、数据质量隐患突出点;随机+巡回,在总体采用随机抽样的基础上,对以往检查发现问题的网点进行“回头看”,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抽样保证每两年对所有网点全覆盖。

(三)检查内容及方式。1.网点工作情况。包括是否有必要的办公阵地和设施设备,是否挂牌管理,记账户培训指导、质量把关、电子记账推广、辅助调查员工作日志记录、“四卡台账”建立和《城乡住户调查访户记录表》登记等情况。2.样本管理情况。包括记账户是否为抽中户,是否存在违规代记账,记账户家庭常住人口判定、人员基础信息是否准确,汽车等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等。3.记账质量情况。包括记账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如,是否存在冒记收入,生产经营成本错记为消费,经营户消费漏记,漏记网购、报销医疗费、代缴社保,归还贷款本息混记,自产自用错记漏记等现象。纸质记账户还应关注账本封面填写是否规范、修改账页收支数据是否有记账户签字、是否存在不同记账笔迹等。电子记账户还要关注收支项目输入是否规范、账目编码归类是否准确等。

现场检查通过实地查看、翻阅账本及相关资料、回访记账户、与平台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行。

(四)结果运用。现场检查结束后,区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反馈各镇(街道)核实整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印发书面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对发现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现场检查结果纳入区局对各调查点年度专业工作考核,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二、电话回访

(一)组织实施。住户调查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电话回访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抽查时间一般选在季度末月。区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检查人员由区局业务人员组成。每季度确定两个调查点,对调查户开展电话回访。

(二)点位抽选。每季度在全区分别抽取一个城镇调查点(含UR层)、一个农村调查点作为电话回访对象。电话回访在当季现场检查点位之外抽选,统筹考虑居民收支、农民工监测调查点分布,通过现场检查和电话回访全年实现所有网点全覆盖。

(三)访问内容及方式。电话访问人员通过区统计局固定电话对抽中点所有记账户进行访问,核实样本信息的准确性、记账数据的真实性、镇级督导员和辅助调查员履职情况等(详见《住户调查电话回访问卷》)。若出现记账户电话无法接通和接通后挂断的情况,须在不同时间段再次拨打,拨打三次仍无法接通认定为无效户。

(四)结果运用。电话回访结束后,区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对访问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将电话回访情况统计表反馈各镇(街道)核实整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印发书面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对发现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电话回访结果纳入区局对年度专业工作考核,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三、平台监测

运用住户调查外网平台功能强化对各调查点平台管理和记账质量的监督管理,采取日常监测、月度审核、定期分析等方式进行。

(一)日常监测。辅助调查员工作日每天登陆住户调查外网平台,对连续3天未记账、明显有漏记的记账户,及时督促核实是否存在漏记或其他特殊情况。区级业务人员工作日每天登陆平台实时监测各调查户情况,对超过三天的未处理问题数据的调查点进行督促整改。

(二)月度审核。运用住户调查平台加强电子记账数据审核,区级业务人员在每月10号前对上月数据逐户审核一遍,形成问题清单,反馈各调查网点进行核实补正,将基础数据差错消除在平时,避免问题累积和关账后“知错不能改”。

(三)定期分析。各辅助调查员要充分运用平台功能定期开展分析,定期查看各记账户的记账笔数,找准不同类别调查户账目漏记情况,对收支项目明显偏少的、收支不匹配的,加大访户宣传和指导力度。

四、责任追究办法

(一)数据质量实行分级负责制。统计局分管领导对专业调查数据质量负总责,为直接负责人;从事具体相关工作的业务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对相关数据质量负首要责任;辅助调查员对各调查户业务负责。

(二)辅助调查员应按照各项调查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全面收集和报送统计调查资料。账页报送不及时,迟报、漏报,对调查对象指导不到位以及上报账页内容不全等一般责任问题,要追究具体辅助调查员的一般工作责任。

(三)区级业务人员应认真审核、处理上报的数据。审核失误导致上报数据错误等一般非主观因素造成的错误,要直接追究业务人员的一般责任。

(四)区级业务人员不得代替记账户特别是记账大户记账或擅自更改调查表(账页)内容,发现有关原始账页确有错误的,应责成有关人员和调查对象更正。对违反本规定的,要直接追究业务人员的重大责任。

(五)由于业务人员工作不力造成的数据迟报、保存不当造成的原始数据或程序数据丢失,上报的重要数据严重失实,要追究直接负责人和业务人员的重大责任。

(六)统计调查人员不得泄露涉及到国家机密和调查对象隐私的调查资料。对违反本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重大责任。


巴中市恩阳区住户调查业务培训制度

为扎实抓好住户调查(包括居民收支、农民工监测)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恩阳区住户调查队伍能力素质,保障住户调查制度规范不折不扣落地落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方式及内容

(一)区级工作人员

1.“有奖竞答”。推行以考促学,区级培训坚持逢训必考,以考促学,业务培训后所有参训人员扫码答题,有奖竞答,测评过程要求独立思考、独立答题,得分情况集中公示,易错题目现场讲解。各调查点也可面向调查户开展业务知识有奖竞答活动,提高参与积极性、竞答趣味性、培训针对性。

2.“走出去学”。针对工作存在的弱点和短板,适时组织专业人员到市队处室对口专题请教,组织到临近县(区)、先进县(区)学习相关知识,分享工作经验,交流工作体会,促进学习提高。

3.“请进来教”。积极邀请市队处室领导及专业人员、其他县(区)内业务骨干为住户调查业务人员授课,开展调查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本区业务人员技能和水平。

(二)辅助调查员

1.常规学习。区统计局每季度组织各调查点辅助调查员至少开展一次集中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对统计法律法规、调查制度方案、住户调查专业知识等进行全面培训。

2.专题培训。对掌握到各调查网点工作存在的某方面共性问题,以及阶段性和突击性的调查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

3.现场指导。区级工作人员不定期到各调查网点检查指导工作,及时解答业务疑惑,纠正业务操作中存在的偏差和问题。

4.发放资料。为各调查网点辅助调查员发放调查方案、调查员手册、记账指南等调查业务培训资料,便于其自学、随时查阅。

(三)调查户

1.分点培训。区级工作人员和辅助调查员分别不定期到各调查网点组织调查户开展集中业务培训,总结前期记账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并对调查方案、记账要求、实操技巧进行培训巩固。

2.入户指导。区级工作人员和定期或不定期入户进行现场培训指导,及时纠正记账中存在的问题。

3.查账赛账。每月末由督导员牵头,协助辅助调查员组织记账户集中开展查账赛账活动,现场评价记账质量,交流记账经验、心得,营造学先进、赶先进氛围。

4.发放资料。辅助调查员为各调查户发放记账指南、记账温馨提示卡等资料,为调查户及时、规范记账提供遵循参考。

二、培训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街道)各调查点要充分认识业务培训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业务培训工作的领导,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从严督促,强化问效。区统计局将业务培训开展情况纳入对各调查点和辅助调查员工作绩效考核,加强对各调查网点业务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从严督促问效,确保住户调查业务培训扎实有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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