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简介、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廖泓宇,男,汉族,1974年10月生,四川恩阳人,1997年12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恩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局党组、行政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
岳兴旺,男,汉族,1975年11月生,四川巴州人,1993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恩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政策法规股、挂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处罚听证;负责政法、依法治区、行权平台建设、深化改革、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城乡基层治理、安全应急等工作。负责对接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信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等单位。
白兵,男,汉族,1971年5月生,四川巴州人,1989年10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恩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计财股。负责招标采购、招商引资、商务等工作。负责督查督办、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对接区目督办、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投促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税务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科协、区工商联合会、区粮食物资储备中心、区供销社等单位。
鲜宇,男,汉族,1977年9月生,四川巴州人,1999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恩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城市管理股(行政审批窗口)、综合行政执法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城市管理、生态环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创文创生、民生、项目等工作。负责对接联系区发改局、区自规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国资局、区房管局、区土储中心、区政务服务交易中心、黄石盘水库运行保护中心、区环卫局、区交管大队、古镇管委会、工业园管委会、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国投集团、区产投集团、区城投集团、区供电公司、中石油、燃气公司、圣泉水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单位。
黄亮,男,汉族,1982年7月生,四川巴州人,2007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中市恩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分管办公室(政务公开)、人事股。负责文秘、会务、对外报道宣传、保密、档案、政协和人大议提案办理;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组织人事、宣传工作、乡村振兴、统战工作;负责河湖长、路长制、田长、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负责对接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委机要局、团区委、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联、区河长办、区委史志档案中心、区外联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各乡(镇)城镇管理和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
(三)参与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的审核,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参与建设项目中有关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城市排水以及市场建设等设施的建设方案评审和监督。
(四)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行使城市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依法对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实施行政处罚。
2.依法对乱贴乱画、乱搭棚亭、乱设广告、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城市雕塑和建筑小品等方面违规违章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依法对占道堆码、占道装修、占道加工作业和占道经营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五)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行使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行使城乡规划、建筑业、房地产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权:
1.依法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进行临时建设,逾期不拆除,以及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的行政处罚。
2.依法对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建设,违反建筑业、勘测设计业资质管理规定承揽工程,违反建筑质量管理规定进行建设,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依法对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房屋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八)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对不需要仪器检测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负责对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的行政处罚;负责对在城市建成区内排放生活污水,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行政处罚;负责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砂石、灰土等物料的行政处罚;负责对未按规定随意堆放、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随意丢弃、倾倒畜禽饲养、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行政处罚。
(九)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未经批准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十)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人行道、广场、公园、市场等公共场所内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一)依法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审批职能:
1.负责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的设置审批。
2.负责路标、路牌、报刊电话亭、公交站牌等市政设施设置的审批。
3.负责机动车停放点、非机动车停放点等的许可管理。
4.负责道路开挖、弃土倾倒、建筑垃圾倾倒、洗车(含修车、汽车美容)场点、废品收购站点的许可管理。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机关各股室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行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会务、印鉴、文秘、文电、内控、信息、档案、机要保密、网络舆情、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对外宣传、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并对各股室文稿进行审核,组织拟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群团、安全保卫、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舆论舆情、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领导交办事项和有关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对接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人大办、区纪委监委、区目督办、区委宣传部、区委机要局、区委史志档案中心、区对外联络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单位。
2.人事股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宣传工作。负责劳动工资、干部考核及奖励、离退休人员服务、干部教育培训、乡村振兴、统战、团支部、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对接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人武部、区编委办公室、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区委老干局、团区委、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残联、区委党校、区委巡察办、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等单位。
3.计财股
负责机关预决算编制;监督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机关财务核算和监督工作。参与政府投资招投标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申报缴纳工作。负责项目报批、物资采购、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综合管理中央和省、市、区级财政用于综合行政执法的各种专项资金。负责行政执法装备设备的更新和采购。负责行业经济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罚缴分离和罚没票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接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商务局、区国资局、区税务局、区政务服务交易中心、区社保局、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局、区妇联、区总工会、区投促局、区工商联等单位。
4.政策法规股
负责机关法制建设,组织研究重大的综合性政策问题,制定法制工作计划(普法规划)和综合行政执法年度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审查工作。组织法律法规普及、法制教育、宣传及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对下设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负责本机关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备案及执法文书的管理及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考核工作。负责本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重大案件案审工作的组织和上报备案工作,负责机关法律顾问聘用。负责办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来信来访工作,受理有关举报投诉。负责信访维稳和扫黑除恶工作。负责行政案件立案登记及建档、存档、归档工作。负责执法统计、报表上报。负责督促行政案件录入系统工作。负责对所有行政案件进行节点管理。负责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协调体系和责任体系,建立与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联系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负责将案件处理过程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负责上级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部署、决定、决议和有关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并反馈执行情况。负责督促检查跟进各项目标工作落实完成情况。负责机关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履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对接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维稳办、区法制办等单位。
5.城市管理股
参与拟订城市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政策、实施办法的起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方面工作任务的分解下达、业务指导、成效汇总上报等工作;负责户外大型广告设置合法性的监督工作;负责垃圾分类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城市智慧平台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全局创文创卫活动的牵头组织工作;制定城市容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城管委和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接区创文办、区发改局、区自规局、区住建局、区房管局、区文广旅局、区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国资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古镇管委会、工业园管委会、黄石盘水库运行保护中心、区环卫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土储中心、国投公司、产投公司、城投公司、区供电公司、中石油燃气公司、圣泉水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单位。
(二)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各中队开展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区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群众举报和投诉、上级交办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线索材料及时进行审查;依法承担全区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等领域行政处罚;依法承担全区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领域行政处罚;依法承担全区水务、环境保护、城市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绿化和市政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城区、雪山、渔溪、玉山、柳林、茶坝6个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27-3369303
办公地址: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办事处马鞍御都8号楼4-5层
办公时间: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