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治街道2024年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强制免疫技术工作方案

2024-07-17 16:21来源:文治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2024年文治街道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卫生安全事故,根据恩疫控〔2024﹞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文治街道办事处2024年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强制免疫技术工作方案:

一、免疫病种

国家制强免疫病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地方计划免疫病种: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新城疫、狂犬病、牛结节性皮肤病。

二、免疫技术规程

(一)国家强制免疫畜禽种类、范围及免疫程序

1.高致病性禽流感

①免疫范围:对全办事处所有的鸡、鸭、鹅、鹧鸪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②疫苗选择:高致病性禽流感三价灭活疫苗(H5N6H5-Re13株+H5N8H5-Re14株+H7N9H7Re4株)和高致病性禽流感三价灭活疫苗(H5N2rHN5801株+rGD59株,H7N9rHN7903株),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③免疫程序:

(A)规模养殖场免疫

种鸡、蛋鸡:雏鸡14~21日龄时初免,间隔3~4周加强免疫,开产前再强化免疫,之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间隔4~6个月免疫一次。

商品代肉鸡:7~10日龄时,免疫一次。饲养周期超过70日龄时需加强免疫。

种鸭、蛋鸭、种鹅、蛋鹅:14~21日龄时初免。间隔3~4周加强免疫,之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间隔4~6个月免疫一次。

商品肉鸭、肉鹅:7~10日龄时,免疫一次。饲养周期超过70日龄时,需加强免疫。

鹧鸪等其他禽类:根据饲养用途,参考鸡的推荐免疫程序免疫。

(B)散养家禽免疫

春秋两季各进行一次集中全面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场的推荐免疫程序免疫。

(C)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养殖场可根据应急监测或风险评估情况开展紧急免疫。边境地区受境外疫情威胁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可对高风险区进行紧急免疫。

④免疫效果监测

(A)检测方法:采用GB/T189362020《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技术》规定的血凝试验(HA)和血凝抑制试验(HI)方法检测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H5和H7亚型抗体。

(B)免疫效果评价:免疫 21天后,HI抗体效价不低于1:16(24或4log2),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2.口蹄疫

①免疫范围:对全办事处所有猪、牛、羊进行0型-A型口蹄疫免疫。

②疫苗选择:口蹄疫0型灭活疫苗或合成肽疫苗、口蹄疫0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或合成肽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③免疫程序:

(A)规模养殖场免疫

考虑母畜免疫情况、幼畜母源抗体水平等因素,确定幼畜初免日龄。如根据母畜免疫次数、母源抗体等差异,仔猪可选择在28~60日龄时进行初免,羔羊可在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犊牛可在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以后每间隔4~6个月再次进行加强免疫。

(B)散养家畜免疫

春秋两季分别对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场的推荐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C)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养殖场可根据应急监测或风险评估情况开展紧急免疫。边境地区受境外疫情威胁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可对高风险区进行紧急免疫。

④免疫效果监测:

(A)检测方法:采用GB/T189352018《口蹄疫诊断技术》规定的方法进行抗体检测。使用灭活疫苗免疫的,采用液相阻断ELISA、固相竞争ELISA检测免疫抗体;使用合成肽疫苗免疫的,采用VP1结构蛋白ELISA检测免疫抗体。

(B)免疫效果评价:猪免疫28天后,其他畜免疫21 天后,抗体效价达到以下标准判定为免疫合格:

液相阻断ELISA:牛、羊等反刍动物抗体效价≥27,猪抗体效价≥2。

固相竞争ELISA:抗体效价≥26。

VP1结构蛋白抗体ELISA:按照方法或试剂使用说明判定阳性。

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的,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3.小反刍兽疫

①免疫范围:对全办事处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②疫苗选择:小反刍兽疫活疫苗,小反刍兽疫-山羊痘二联活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③免疫程序:

(A)规模养殖场免疫

新生羔羊1月龄后进行免疫,超过免疫保护期的进行加强免疫。

(B散养家畜免疫

春季或秋季对本年未免疫羊和超过免疫保护期的羊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C)紧急免疫

疫区、受威胁区内养殖场可根据应急监测或风险评估结果,开展紧急免疫。

④免疫效果监测

(A)检测方法:采用GB/T279822011《小反刍兽疫诊断技术》规定的ELISA方法进行抗体检测。

(B)免疫效果评价:免疫28天后,抗体检测阳性,判定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的,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二)地方计划免疫畜禽种类、范围及免疫程序

根据辖区内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对猪瘟、新城疫、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牛结节性皮肤病、羊痘、狂犬病、炭疽、牛副伤寒、牛出败等疫病实施计划免疫。

1.猪瘟

①疫苗选择:选择使用猪瘟活疫苗或亚单位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②免疫程序:

(A)猪瘟活疫苗

考虑母猪免疫情况、仔猪母源抗体水平等因素,确定仔猪初免日龄。如根据母猪免疫次数、母源抗体等差异,仔猪可选择28~60日龄进行初免。种猪每6个月免疫一次。

(B)猪瘟亚单位疫苗

商品猪 8-10 周免疫,种猪每6个月免疫1次。

③免疫效果监测

(A)检测方法:采用GB/T16551-2020《猪瘟诊断技术》规定的ELISA方法进行抗体检测。

(B)免疫效果评价:免疫21天后,抗体检测阳性判为个体免疫合格。免疫合格个体数量占免疫群体总数不低于70%的,判定为群体免疫合格。

2.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

①疫苗选择: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疫苗的安全性是首要考虑因素,要科学合理地选择灭活疫苗或活疫苗。在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发病猪场或阳性不稳定场,可以使用和本场流行毒株匹配的弱毒活疫苗;在阳性稳定场,需逐渐减少使用弱毒活疫苗;在阴性场、原种猪场和种公猪站,需停止使用弱毒活疫苗。当前,商品化疫苗与类NADC30毒株亲缘关系较远,免疫后均无法阻止类NADC30毒株的感染,交叉保护不足,但疫苗免疫能一定程度上降低感染猪的病毒血症滴度,缩短排毒时间。

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②免疫程序:

在阳性不稳定猪场,可以结合生物安全与免疫管理的方式进行,生物安全方面实施闭群管理,一次性引入足够量后备猪,与生产母猪群、仔猪等同步免疫活疫苗,间隔4周加强免疫一次,监测种群排毒和全进全出管理。

种母猪一年免疫3~4次活疫苗,仔猪也需进行免疫;商品猪根据种猪群疫病状态及保育阶段猪只发病日龄评估,可以在猪群感染时间前推3~4周进行免疫,哺乳猪的首次免疫时间应不早于14日龄。其他疫苗,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免疫。

③免疫效果监测:

(A)检测方法:采用ELISA方法进行抗体检测。

(B)免疫效果评价:由于检测的抗体水平与免疫保护效果无直接相关性,抗体检测主要用于评估免疫后的转阳率。抗原和抗体检测均为阴性的群体免疫28天后,抗体转阳率应大于80%。免疫效果评价可结合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方法进行综合判定。

3.新城疫

①疫苗选择:新城疫灭活疫苗或弱毒活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②免疫程序:

(A)商品肉鸡:7~10日龄时,用新城疫活疫苗和(或)灭活疫苗进行初免,2周后,用新城疫活疫苗加强免疫一次。

(B)种鸡、商品蛋鸡:3~7日龄,用新城疫活疫苗进行初免;10~14日龄用新城疫活疫苗或灭活疫苗进行二免;12周龄用新城疫活疫苗或灭活疫苗强化免疫,17~18周龄或开产前,再用新城疫灭活疫苗免疫一次。开产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情况进行强化免疫。

③免疫效果监测:

(A)检测方法:采用GB/T16550-2020《新城疫诊断技术》规定的血凝试验(HA)和血凝抑制试验(HI)方法进行抗体检测。

(B)免疫效果评价:HI效价≥25,判为个体免疫合格。个体免疫抗体合格数量占群体总数不低于70%的,判定群体免疫抗体合格。

4.牛结节性皮肤病

①疫苗选择:山羊痘活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②免疫程序:采用5倍免疫剂量的山羊痘疫苗,60~90日龄首次免疫,一年后免疫1次。

5.狂犬病

①疫苗选择:狂犬病灭活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②免疫程序:对3月龄以上的犬进行首免,之后每年定期免疫。根据当地狂犬病流行情况对家畜等其他动物进行免疫。

6.炭疽

①疫苗选择:无夹膜炭疽芽孢苗或Ⅱ号炭疽芽孢疫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②免疫程序:对近3年发生过炭疽疫情的地方,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科学确实免疫范围,开展预防性免疫,孕畜不建议免疫。对发生疫情的地方,可根据应急监测和风险评估情况对易感家畜进行紧急免疫。

三、免疫目标任务

完成春、秋两季牲畜口蹄疫3.1万头份,小反刍兽疫0.14万头份,高致病性禽流感2万羽份的疫苗注射工作。

四、免疫质量要求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羊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牛结节性皮肤病、狂犬病、炭疽、牛副伤寒、牛出败等实施计划免疫接种。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城市社区犬只狂犬病免疫密度达到95%,其它社区犬只狂犬病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产地检疫以社区为单位达到100%;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卫生安全事故零发生。做到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降低动物疫病死亡,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畜产品卫生安全。

五、防疫工作监管人员安排及工作

(一)防疫工作监管人员安排:黎春梅负责:青堡社区、元窝社区、长岭寨村、清坪社区、金鼓岩社区、宝元寺社区、得胜社区、老场社区;蒋琼负责:马鞍社区、柏林社区、回龙社区、小观社区、飞凤社区、文治社区、义阳社区、红梅社区。

(二)具体工作职责:1.负责畜牧法律法规的宣传及责任区域的防疫技术指导,协助所辖区的防疫员与各村(社区)领导防疫工作的对接;2.抓好所辖区各村(社区)8—10个农户的防疫示范点工作;3.负责处理畜禽防疫因免疫而发生的应急反应;4.监督各辖区规模养殖场(小区)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开展免疫和加强免疫以及仔猪骟割联窝免疫工作;5.负责监督畜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确保各畜禽防疫工作区域送区检血清免疫抗体合格;6.负责所辖区防疫工作进度督查指导防疫员及养殖场(户)健全完善免疫档案,免疫结束后拟写好防疫工作总结并统计好畜禽存栏数据和养殖的基本信息。

六、防疫工作人员安排及工作区域职责

(一)防疫人员工作区域安排:1.防疫员马永禄负责:马鞍社区、所辖区域畜禽防疫工作;2.张学艺负责:青堡社区、元窝社区所辖区域的畜禽防疫工作;3.张纯茂负责:红梅社区、义阳社区所辖区域的畜禽防疫工作;4.王洪江负责:小观社区、飞凤社区、文治社区、柏林社区所辖区域的畜禽防疫工作;5.蒋琼负责:回龙社区所辖区域的畜禽防疫工作;6.黎春梅负责:老场社区所辖区域的畜禽防疫工作;7.罗之宇负责:长岭寨村所辖区域的畜禽防疫工作;8.张九成负责:清坪社区所辖区域的畜禽防疫工作;9.鲜正权负责:宝元寺社区所辖区域的畜禽防疫工作;10.张九祥负责:得胜社区所辖区域的畜禽防疫工作;11.吕恒兴负责:金鼓岩社区所辖区域的畜禽防疫工作。

(二)具体工作职责:1.负责抓好责任区域畜禽的重大动物免疫注射、耳标佩戴、圈舍消毒、“一书一卡”的张贴以及规费的收取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2.负责建好本辖区的畜禽免疫档案,并做好养殖大户、养殖场(小区)、专业合作社等养殖信息和畜禽存档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3.积极主动配合区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组织的防疫工作检查、督查和验收考核工作。

七、免疫工作筹备及时间安排

(一)春防工作安排

1.召开春防工作会议时间:2024年3月21日

2.启动春防工作时间:2024年3月25日

3.发放疫苗、器械时间:2024年3月25日

4.春防工作结束时间:2024年4月30日

(二)秋防工作安排

1.召开秋防工作会议时间:2023年9月10日

2.启动秋防工作时间:2023年9月11日

3.发放疫苗、器械时间:2023年9月11日

4.秋防工作结束时间:2023年10月30日

八、工作要求

(一)继续推行整村推进防疫工作模式。根据业务主管局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畜牧站将畜禽防疫工作分设11个工作区域。具体工作由防疫工作监管人员和防疫员负责,实行统一管理,防疫工作监管人员负责组织,防疫员负责具体实施,逐村(社区)、逐社(组)、逐户进行免疫消毒,按照每到一个村(社区),由村(社区)干部跟班带队保密度,防疫工作人员免疫注射保质量;同时开展圈舍消毒、耳标佩戴、填写免疫档案,登记畜禽养殖信息统计表,张贴“一书一卡”告知书,并向养殖农户做好相关畜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二)大力实施仔猪骟免联窝免疫打双针。骟免人员要将仔猪骟割联窝免疫打双针、佩戴耳标工作为自己的本职工作,要严格“仔猪骟割免疫”打双针,切实加强仔猪骟免工作,确保动物防疫基础工作落到实处。

(三)认真落实免疫可追溯制。一是按要求建立免疫档案,要求畜主在免疫档案上签字,签字率必须达到80%以上。防疫工作结束后,免疫档案由挂片防疫监管人员统一回收并交到畜牧站办公室蒋琼处后保存到站管理,档保存期限为商品猪和禽2年以上、羊10年以上、牛20年、种畜禽20年以上。二是建立办事处、社区干部免疫工作监督制度。免疫结束后,各动物防疫员要向各社区申请开据开展该社区动物防疫工作的情况证明,由各挂片防疫监督人员在各防疫员处统一收齐后上交到畜牧站办公室蒋琼处,畜牧站将凭各社区开据的动物防疫工作情况证明向办事处申请开据畜牧站动物防疫工作开展的情况证明,同时挂片防疫监管人员要统计好责任区域各村(社区)的畜禽(水产)养殖大户、养殖场(小区)、专业养殖合作社的畜禽存栏情况的基本信息;三是继续坚持“一书一卡”公示告知制度,确保“书、卡”发放、张贴率达100%。

(四)认真落实免疫质量评价制度。免疫评价实行防疫监管人员和防疫员在所辖区自行采样和对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必面及时组织开展补免,对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要及时组织免疫效果抽查,确保免疫效果对辖区内的免疫副反应发生情况,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情况和免疫失败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具本安排血清样品送检见“恩阳区文治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动物防疫工作任务表”。

九、监督检查

(一)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督查时间

1.2024年4月10日至15日开展防疫工作第一次督查。(必须要填报督查记录表)

2.2024年4月25日至30日前开展防疫工作第二次督查。(必须要填报督查记录表)

(二)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督查时间

1.2024年10月10日至15日开展防疫工作第一次督查。(必须要填报督查记录表)

2.2024年10月25日至30日前开展防疫工作第二次督查。(必须要填报督查记录表)

十、工作考核

2024年春、秋两季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实行单项考核,对在防疫工作中考核不合格的,除责令重新开展工作外,还要将考核结果与春、秋两季动物防控工作经费、村级防疫员劳务报酬以及防疫员年终评先选优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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