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领导简介、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朱劲松,男,汉族,1982年1月出生,四川巴中人,2007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0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明阳镇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许峻皓,男,汉族,1991年7月生,四川巴中人,2014年9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分工: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税、审计、统计工作。
戴昕辰,男,汉族,1989年2月生,四川巴中人,大学学历,2014年4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工作分工: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协助镇长统筹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协助分管财税、审计、统计工作。
邱君,男,汉族,1990年3月生,四川巴中人,2013年6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兼)。
工作分工:负责党建、政协、组织、人事、编制、社会工作、国安、深化改革、目标绩效、集体经济、驻村帮扶、关工委、老干部、保密、地方志、档案等工作;分管党建办、党政办(政务公开)。
赵芹,女,汉族,1991年6月生,四川巴中人,2014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龚顺敏,女,汉族,1990年5月生,重庆綦江人,2012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负责政法、综治、维稳、防邪、禁毒、信访、政安、扫黑除恶、依法治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易地扶贫搬迁、房管等工作。暂时代管生态环境工作。
张导春,男,汉族,1975年10月生,四川巴中人,1992年12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镇长。
工作分工:负责人武、退役军人事务、双拥、人防、优化营商环境、便民服务、人社、民政(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医保、人居环境整治、就业等工作,分管便民服务中心。暂时代管投资促进工作。
张茗,男,汉族,1977年8月生,四川巴中人,1996年6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负责统战、民宗、外事侨务、群团(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工商联、红十字、科协)、征地拆迁、安置还房、综合行政执法、三违管控、烟草、能源等工作。暂时代管教育、科技体育、卫生健康工作。
杨旭,男,汉族,1993年3月生,四川巴中人,2018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创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市场监管、交通、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知识产权等工作。暂时代管发改、项目工作。
董文慧,女,汉族,1992年6月生,四川仁寿人,2015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副镇长。
工作分工:负责发改、项目、投资促进、生态环境、教育、科技、体育、卫生健康、商务、经信、工业、民营经济、金融等工作。
邵亚东,男,汉族,1981年2月生,四川巴中人,2014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副镇长。
工作分工:负责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农业、林业、水务(水利)、畜牧、森林防灭火、农村建房、内务、供销、气象等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暂时代管商务、经信、工业、民营经济、金融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镇党委职能职责
镇党委是全镇工作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全镇的各项工作,对全镇的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基层治理、镇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人民政府、群团组织和辖区其他种类组织,支持和保证辖区内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团组织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的章程履行职责。
4.负责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全镇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镇村、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8.协助区人大、区政协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学习、调研等活动,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
9.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镇人民政府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命令。
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负责编制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导现代农业发展,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营造经济发展环境,发展农村经济,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负责编制本镇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发展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城镇)资源,为辖区居民提供教育、科技、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市场、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济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公共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等管理工作;加强镇财政管理,编制财政预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加强和巩固城镇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和拥军优属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做好应急、防汛、抗旱、防震、防火等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5.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明阳镇设置内设机构11个: 党政综合办公室、创文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所、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一)镇党政机构
1.党建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基层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负责监督指导镇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辖区内村(社区)、部门派驻单位和“两企三新”的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任免、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基层治理、党务公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老干部、统战和群团工作。
2.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机构的统筹协调;负责文秘、文电、信息、宣传、会务、保密机要、督查督办、史志档案、深化改革、政策研究、政务公开、目标考核、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公文起草和内设机构、直属事业机构文稿审核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拟订本镇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和资源开发利用;负责辖区内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等工作;负责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等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统计业务工作,监督统计数据质量和相关机构履行统计工作职责,协助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4.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基层治理工作;负责政治安全、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综治维稳、群众工作、司法、行政诉讼(复议)等工作;负责城镇社区物业、业委会管理及监督等工作;指导成立业委会,并督促业委会及业主大会依法履职;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住房和建设管理监管和城市(集镇)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民政、医疗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文物、古村落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和办理行政执法业务;承担区级主管部门下放、委托和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职责,具体履行镇法定行政处罚权及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负责控违拆违、征地拆迁等综合性管理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工作。
6.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应急能力和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责任落实;负责风险防控、隐患排查、综合治理;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突发事件预防、响应、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管理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消防、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地质灾害、农机、燃气等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处置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7.财政所。负责财政预算编制管理、组织协调收入、财政支出管理、财政政策执行、涉农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政会计管理、指导和监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村(社区)财务、债权债务、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镇事业机构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便民服务等工作;承担便民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及窗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制定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办事指南、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卫生健康、民政、应急、退役军人事务、人民武装、医疗保障、统计、就业创业、劳动和社会保障、农民工服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领域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协助相关执法工作。完成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领域技术推广和综合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农业基础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工作;负责动植物资源保护、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和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河湖库塘渠堰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监管涉及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水土保持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粮食安全等服务工作;负责农村产权登记、涉农惠农资金、村(社区)集体经济和会计核算等工作;承担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日常工作;协助相关执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明扬街88号
电 话:0827-5299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