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坝镇2023年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提升专项整治方案

2023-06-13 15:31

为进一步强化我镇食品加工小作坊领域安全监管,着力排查整治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工经营中的风险隐患,落实全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专题会议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二次全体成员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排查、举一反三、全面整治,力争通过五个月努力,实现我镇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监管全覆盖,日常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信息化管理全面铺开;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不发生小作坊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加工小作坊整体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食品加工小作坊诚信体系基本建立,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从整体上提升我镇食品行业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对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分类建档

镇级相关单位、各村(居)要进一步查清各自辖区范围内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总数量、小作坊名称、责任人、加工品种、从业人数、健康证有效期、加工地址、备案证编号及有效期、加工场所面积、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产品包装、进货记录、销售记录等详细信息,分类建立电子监管档案,实现对辖区内小作坊100%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配合柳林市场监管所督促食品加工小作坊落实好“一坊一码”,确保原料采购、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产品检验等信息“一码可见”。

(二)强化食品加工小作坊属地监管

镇级相关单位、各村(居)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整治期间结合日常监管情况,综合考虑食品加工小作坊规模、食品安全风险高低、产量等静态因素,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等动态因素,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治,重点检查是否安装监控设备,达到“明作亮坊”要求,并对加工过程实行全程监管。

(三)促食品加工小作坊改进升级

镇级相关单位、各村(居)要积极指导辖区内食品加工小作坊改进加工条件,督促指导其建立从原料购进到销售的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食品包装和标签,严格加工过程管理,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鼓励支持口碑好、效益优的食品加工小作坊通过联小做大、整合做强等方式,转型成为食品生产企业。大力扶持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发展,规范加工行为,做好地方特色食品相关标准、加工工艺规范的制修订工作。积极培育富有地方特色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特色品牌,支持鼓励地方特色食品进入旅游景区特产食品专柜,不断增强品牌影响力。鼓励和引导传统食品加工小作坊积极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

(四)加大整治力度,倒逼小作坊改进升级

镇级相关单位、各村(居)要组织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对不符合食品加工基本条件的要限期整改,经整改后符合食品加工基本条件的方可从事经营。加大对无证无照非法加工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打击力度,对生产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及时移交镇食安办及柳林市场监管所,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严禁以罚代管,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构建诚信体系

镇级相关单位、各村(居)要建立食品加工小作坊信用信息档案,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食品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管工作,积极宣传正面典型和曝光黑作坊,鼓励消费者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不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逐步形成诚实守信者得到消费者信任、有不良信用记录经营者产品被市场拒之门外的良好共治格局,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4月4日至4月10日)。镇级相关单位、各村(居)要结合辖区实际,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措施安排,及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的动员部署会,确保专项工作有效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至8月31日)。按照任务要求,在对辖区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营主体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集中整治。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重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成效和创新举措的总结,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分析研判,制定改进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食品加工小作坊是长期以来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风险点,为全面加强我镇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各村(居)应安排专人负责,整合力量,对辖区内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全面清查,不留死角,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推进。

(二)营造高压态势,依法从严处置。要充分体现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做到严肃查处、严厉惩治。充分认识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是长期性、持续性的工作,要在集中整治规范的基础上,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探索建立更加切实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真正破解监管难题。

(三)发挥合力作用,推进社会共治。要结合专项整治,加强食品安全从业人员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的普及宣传,开展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强化从业人员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发挥各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路径,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推动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四)加强信息报送,重大问题及时反映。在整治期间应于4月30日前报送食品加工小作坊摸排情况表(附件1),每月15日前按时报送食品加工小作坊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清单(附件2)暨工作小结,9月10日前报送工作经验成效和创新举措的总结,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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