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镇2024年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2024-06-06 09:55来源:柳林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我镇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负责、失职追责,全面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预防溺水事故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最大限度减少溺水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防溺水工作专班:

组  长:李  京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赵宏涛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政法委员

陈勇军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苟丽娟   副镇长

成  员:潘  鑫   党政办副主任

何  杰   水务岗位负责人

唐  桢   应急管理办负责人

杨  文   柳林派出所所长

徐贵平   柳林司法所所长

饶家凌   柳林消防中队队长

张  洪   柳林中学校长

廖开洪   柳林镇中心小学校长

严小江   柳林镇来龙小学校长

李兴前   柳林镇万安小学校长

王华玲   柳林镇卫生院院长

何  勇   柳林镇来龙卫生院院长

朱  彬   柳林镇万安卫生院院长     

各村(居)支部书记、主任

镇防溺水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水管站办公室,由何杰为专班协调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职责分工

镇级单位(部门)职责:防溺水工作由分管安全生产、分管教育领导和分管农林水的领导具体负责,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严格落实防溺水工作职能职责和河长制相关制度。各有关部门、镇级相关单位要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协作,全面落实防溺水工作监管责任,切实增强全社会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督、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

中、小学:学校校长是本校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防溺水工作负总责。要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以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要采取微信群、电话、家访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与家长、学生联系,持续开展暑假期安全教育,落实防溺水“六个一”“七不”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做好各学校假期值班工作,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要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卫生院:及时参与溺水事故救援工作,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自救常识。

派出所:积极配合各村(居)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忙救援,协调处置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各村(居):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采取综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暑期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氛围;建立辖区内所有水域登记、巡查制度,认真填报重点水域排查情况登记表及水域巡查记录表,对重点水域进行地毯式摸排,检查有无永久性安全警示标识等;将辖区内所有危险水域都设立醒目的永久性警示标识,重点水域、沟塘等要明确安全信息员,分片负责,责任到人;要加强协调配合,突出抓好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建立留守儿童台账,落实监管责任,一对一答应承诺,确保宣传教育不落一户一人。

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家庭和学生监护人是防溺水工作直接责任人,要履行主体监护责任,筑牢防溺水的第一道防线,牢固树立“对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的观念,严令禁止孩子私自下河塘水库游泳嬉水。如因思想懈怠、监管不力导致溺水事故,责任自负。

四、工作重点

突出溺水事故预防,切实看牢学生、儿童以及外来人员;把牢6月至9月天气炎热、溺水事故高发的暑期时间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溪流、河塘等危险水域。

(一)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村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江河、湖泊、溪流、水塘、因施工形成的水坑等水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找隐患,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在重点水域、河段、各类水库易下水位置,以及尾矿库、池塘等地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配置应急救护设施(救生圈、救生杆),原则上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排查。加强对易溺水时段易溺水水域的巡逻管理。

(二)大力开展防范宣传。中小学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各村(居)、镇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力量,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加强对来人员的防范宣传。同时,组织开展预防溺水每月主题宣传活动,确保人人增强安全意识、人人掌握自救知识。

(三)着力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居)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主动作为,积极履责,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防频率,提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实效。各部门单位要自觉参与,整合力量,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

(四)大力提升救援能力。各村(居)、镇级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前做好处置溺水事故各项准备,添置必要救援器材,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坚决防止因出警不及时、处置不果断而耽搁救援时间,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发生溺水死亡事故,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严防发生次生事件。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前)

召开全镇预防溺水工作推进会暨全民动员会,组织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月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范溺水事故宣传教育。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20日前)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完成对所属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对水域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基础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警示标识、救援装备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落实排查责任,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好警示标识牌。

(三)常态化巩固阶段(6月20日—9月30日)

按照职责分工,严整改、抓落地,全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专题宣传教育,强化常态巡查,开展常态化督查,从6月20日起,每月10日、20日、30日报送防溺水安全排查记录台账到镇水管站(附件1),对落实不力的单位,严格倒查并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镇部门间联合检查、信息传递等工作机制,推动预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查。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预防溺水事故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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