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恩阳区委关于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5-07 09:21信息来源:中共巴中市恩阳区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9日至5月17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巴中市恩阳区进行了巡视。2019年7月5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巴中市恩阳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坚决抓好整改工作
  (一)强化政治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新理念、新部署、新要求,将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从严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7月5日,区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7月9日、12日,区委分别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会议。7月22日再次召开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区委巡视整改“1+3”工作方案。7月23日,区委召开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动员大会,把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区委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委办,建立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调度推动、情况报送等工作运行机制。制定全区整改总方案216项整改措施、3个专项方案161项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领导有力、组织有序、高效推进。
  (三)压实整改责任。区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任务亲自部署、整改责任亲自传导、线索处置亲自过问、突出问题亲自督办。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及相关区级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认领问题的同时,主动抓好挂联乡镇(街道)、分管(联系)领域的问题整改。7月23日,区委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书记带领常委班子成员根据各自职能职责,主动检视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
  (四)全程督导督办。区委巡视整改办及各责任单位分别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一事一领导、一事一主体、一事一方案,推动形成“1+3+22”工作格局。建立了周报告、周研判、周督查制度,先后开展专项督查8次,制发《督查专报》4期、《督查通报》3期。同时,区委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督,区委巡察办将整改情况纳入了区委巡察监督重要内容。
  二、对标对表、立行立办,坚决整改反馈问题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针对“重大决策不够科学规范”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招商引资工作规程(试行)》等,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概算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制度规范约束。二是按照省委关于川东北文旅经济带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对全市文化产业总体布局,依托古镇北入口建设巴中文化创意产业园,27家企业陆续入驻。指导四川恩阳川旅锦江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出台招商引资办法,已有10家公司入驻世纪外滩商业街。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陆续招引47家企业入驻,成功孵化企业6家。三是对全区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规范,所有议事协调机构均已制定议事规则。四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乡镇党委工作运行规则》,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严格按程序讨论和决定本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三重一大”事项。
  针对“一些领域党的领导弱化”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了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兼任公司党组织书记的要求,保证了党组织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二是10家国有企业中,9家已建立了党组织,制定了党组织议事规则,并将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组织议事范围;另外1家国有企业暂无党员,区国资局党委已指派1名党委委员对其公司的党建工作进行联系指导,同时对该公司2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针对“推进污染防治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短板”的问题。一是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方面,全区共规划建设36座,2018年已建成10座,2019年新建8座,余下18座2020年12月底前建成。二是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2019年建成62个,其余的2020年底前建成。三是乡镇垃圾治理方面,2019年新建垃圾中转站2个,配备保洁员733人,采购垃圾勾臂车24辆、勾臂式垃圾箱240个,“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区处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
  针对“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的问题。一是围绕市委对恩阳“创建县域经济发展强县、工业强县、服务业强县、信息化强县和天府旅游名县”的发展定位,制定《加快恩阳区县域经济突破发展2019年工作方案》,召开县域经济发展和“六大突破”现场会。2019年上半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规上工业增加值等7大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居全市前列,其中4项位居全市三县两区第一名。二是启动柳林食品工业园二期5平方公里拓展工程,规划7平方公里临港产业园等重大产业发展基础载体。制定《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激发民间资本投资热情。总投资42亿元的四川蓝润集团生猪全产业链项目落地恩阳。百顺药业、好彩头食品等工业企业相继投产见效,巴南高速文旅综合项目、巴中文化创意产业园等现代服务业正加快推进。上半年,三次产业结构比由24.5:39.8:35.7优化为22.6:36.4:41。三是依托恩阳“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优势,谋划重大项目15个,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针对“扫黑除恶、‘大棚房’整治等政治任务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规范宣传标语,更新宣传内容,持续宣传扫黑除恶斗争的目的、意义、内容和阶段成果。二是多渠道搜集线索,建立线索核查中心,完善线索核查机制,建立重点线索和重点案件领导小组专题研判、评审机制。三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不力的,约谈4人,追究主体责任2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破获九类涉黑涉恶刑事案件33件,刑拘125人,移送起诉87人。查扣非法运营车辆44台;拆除违法建设4.7万余平方米;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依法逮捕3人,行政拘留6人。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查处涉恶涉乱“保护伞”案件3案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移交上级机关核查1人。四是结合“大棚房”、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和年度卫片执法等工作对全区“农地非农化”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3.关于“解决民生诉求存在差距”问题。
  针对“城市功能较弱,群众生活不便”的问题。一是围绕“强基础、兴产业、聚人气、促和谐”,编报重点项目24个(其中涉及城市建设13个),拟纳入第三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清单。二是加快城区商业综合体建设,建成投用3个,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在建8个,建筑面积39.6万平方米。三是加快推进区体育运动公园项目。同时,将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的体育场馆及体育设施免费对外开放。四是租赁场地设立文化馆、图书馆,并免费对外开放。五是已建成恩阳中学新校区、恩阳二小、川师大附四中小学部、恩阳四小、恩阳一小幼儿园,新增学位9500个;恩阳一小曾家坝校区、教育科技园技能培训中心正在建设,规划建设川师大附四中高中部、恩阳第二中学和城区第三、第五、第七、第八公办幼儿园。六是城区相继设立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疾控中心4家公立医院和登科、文治、司城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引进四川蓉创集团建成区第一人民医院,城区医疗服务配套基本完善。七是举办2019中国·恩阳芦笋大健康论坛暨第三届芦笋文化艺术节、恩阳古镇旅游音乐美食节、巴中恩阳第五届荷花旅游文化节和恩阳区第五届葡萄采摘节,巡视反馈以来接待游客107.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9.3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2%、63%。
  针对“民生领域欠账较多”的问题。一是农贸市场、汽配街项目已按程序报批,正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建区以来,补充教师1298人,净增494人,综合师生比由1:21.03优化为1:15.07。其中,在编学前教育专业教师由建区时的0人增至87人。同时,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办法,采取“一期一聘”的方式解决保教人员不足的问题。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实”问题。
  针对“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够”的问题。一是巡视反馈以来,通过区委常委会、区委中心组学习会等,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11次。二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学习贯彻动态提醒制度》,将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开展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重要内容。三是常态通过会议抽问学、理论知识测试学、微信知识竞赛、“学习强国”竞学活动等,推动党员干部强化新思想、新理论的学习领悟。
  针对“在推动新思想落地生根、指导实践上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区委组织集中学习研讨活动11次、专家辅导讲座5次。深入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主题读书活动,组织全区各级党组织征订学习理论读物1.2万余册,持续做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区级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开展实践调研,了解社情民意,形成理论调研文章22篇。三是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推进高质量发展、发展文旅农业产业等学习考察活动4次,进一步找准差距、增添措施、狠抓落实。
  针对“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制定年度学习方案、常态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二是将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全区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区委巡察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重点内容予以检查。三是巡视反馈以来,开展区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4次。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掌握不牢”问题。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区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并作为区委巡察重点。二是编印《意识形态工作手册》《区级党员领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意识形态工作共性责任清单》《意识形态工作个性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是每季度召开全区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四是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巡视反馈以来,组建4个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细化区委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三个责任清单”。逗硬“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将“三个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二是召开全区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印发《基层党建工作重要时间节点任务清单》。三是全面排查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并对5个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点对点反馈提醒,目前已整改到位。
  针对“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制度普遍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对区委2018年巡察单位中“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均已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二是全面梳理排查基层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党支部进行反馈提醒、督促整改,并对15名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印发《关于持续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健全基层党建工作常态长效机制的通知》,建立督导检查、适时通报、帮助指导制度,防止“三会一课”搞形式、走过场、图应付。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2018年被巡察单位中民主(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单位进行整改情况“回头看”,批评教育5人、提醒谈话2人、诫勉谈话1人、书面检查1人。二是健全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是将“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纳入区委巡察、党建考核、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四是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督导指导,对准备不充分、剖析不深刻、批评无辣味的坚决叫停、责令重开。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针对“个别单位党组织功能弱化”的问题。一是对21个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超大支部,分类施策,成立基层党委1个、党总支9个,另外11个支部通过清理党员组织关系将党员数减少到50人以下。二是全面梳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对新排查出的2个未按期换届党支部进行了提醒反馈,目前已换届。三是健全完善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提前6个月对届期将满的党组织以提示函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确保按期换届。
  针对“基层党组织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一是结合开展“深入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调优调强村支部书记”工作,已于8月底前补齐了村(社区)“两委”干部空缺62名,对56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和软弱涣散村支部书记进行调整,推动61个村实行书记、主任“一肩挑”。二是动态优化调整储备35岁左右、高中以上学历的村级后备干部960名,新推荐36名后备干部参加学历提升教育。三是对连续3年未发展党员的村(社区)基层党组织落实专人挂联指导整改,发展预备党员37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3名。
  针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不力、工作随意”的问题。健全落实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五个一”和挂牌督办机制,对整顿情况进行全面督导、逐个验收,对整顿效果不佳的挂牌督办,对整改图应付的坚决问责处理。对主题教育中新排查出的40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采取每村(社区)落实1名区级领导联村、1名乡镇领导包村、1名第一书记驻村、1个区级单位结对“四个一”措施进行集中整治。截至目前,已全部整顿提升并通过验收。
  针对“一些党员长期少交或不交党费”的问题。一是对2014—2018年度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清查,督促补缴到位,并对未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进行诫勉谈话。二是印发《关于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党费收缴相关规定,要求各级党组织督促党员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3.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问题。
  针对“干部人才队伍年龄和知识结构不优”的问题。一是巡视整改以来,坚持老中青梯次配备,破除唯年龄、唯资历倾向,按程序对部分单位、乡镇领导班子进行调整,提拔35岁以下科级领导干部12名。二是实施“巴山优才”计划,引进城市规划、金融经济、现代农业等专业人才12名。多渠道、多领域选拔使用不同专业类别干部,把各领域的优秀人才吸纳到干部队伍中来。
  针对“执行选人用人政策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事先征求干监联席会成员单位意见,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回避等制度。坚持“先审后配”原则,认真核实部门和单位的编制、领导职数设置及空缺情况,坚决杜绝无职数、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发生。二是督促干部考察组成员学习掌握、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办法》《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办法》等政策规定。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一是全面梳理中央和省市区出台的有关奖金、工资、补贴、津贴等政策规定,选编成册并印发。二是组织全区600余名行政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财会人员开展津补贴政策和业务知识集中培训。三是印发《关于开展财政财务问题大排查的通知》,全域开展自查自纠。
  针对“擅自设立表彰奖项、扩大嘉奖范围”的问题。一是全面梳理排查2016年以来嘉奖事宜,收回违规发放的奖金、撤销相应的荣誉,并责成相关单位作出深刻检讨。二是按照相关规定强化制度建设,持续规范表彰奖励工作。
  针对“文山会海问题仍然存在,基层意见较大”的问题。一是明确发文标准,严格发文要求,规范发文程序,逗硬落实发文审查制度。2019年1至9月,以区委、区委办名义下发文件同比减少37.5%。二是加强会议管理,严格审批制度,减少会议频次,严控会议规模,落实周四、周五“无会日”制度,坚决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2019年1至9月,召开全区性会议同比减少34.3%。三是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区别化开展督查考核。加大督查检查统筹整合力度,落实“四不两直”制度,整治过度留痕,加强过程管控,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四是进一步规范调查研究、示范创建、表彰奖励和宣传标语口号。
  2.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绝”问题。
  针对“一些单位懒政怠政,不作为不担当,有官僚主义倾向”的问题。一是扎实开展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将整治官僚主义纳入正风肃纪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对发现的1起官僚主义问题,已给予当事人书面诫勉。二是完善《关于诉讼费退费程序的规定》,建立应退未退诉讼费清单,积极主动协助当事人办理退费事宜。三是对省委巡视发现的官僚主义问题认真核查,追责问责8人。
  针对“工作作风漂浮,‘走过场、做虚功’,形式主义表现突出”的问题。一是扎实开展形式主义集中整治,查处形式主义典型问题8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二是督促学习走过场、做虚功的相关责任单位全面整改,推动各地各部门对照自查自纠,先后处理39人次。
  针对“超预算开支‘三公’经费、公务接待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按照“收支统管、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综合平衡”原则严格预算审核,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印发《关于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9-2021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的通知》,确保“三公”经费预算编准编实。严格按预算拨付“三公”经费,对超额度、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不予支付。二是加大财会人员培训力度,对公务接待费支出进行重点讲解。三是严肃处理个别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支出超预算等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纪律执行存在尺度不准情况”问题。
  针对“执纪不严谨不严肃”的问题。一是区纪委监委开展全员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先后培训5轮312人次。二是制定《恢复党员权利工作规程》,按程序恢复党员权利6人。三是对未及时恢复受处分党员权利事宜相关责任人,诫勉1人,批评教育1人。
  针对“一些单位执行纪律规定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按程序重新确定相关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并加强人事工作业务培训。二是严格执行《关于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单位年度考核综合排名靠后的,严格按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2.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滞后”问题。
  针对“纪检监察人员配备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空缺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已纳入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统筹配备。二是2019年1至9月,提拔纪检干部进班子成员2人,提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纪检干部7人,跨行业交流8人,跨区域交流2人,跨层级交流2人,内部轮岗交流3人。三是更新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备用人选库”人员,为下一步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人员选拔提供保障。
  针对“纪法衔接不畅,未充分体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问题。一是印发《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完善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和相关程序。二是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专题会议,加强与司法、行政执法等部门沟通协作,确保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执纪与执法无缝衔接。三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发现1件党员干部被刑事处罚应追究党纪责任而未及时移交的问题线索,已立案查处。
  (六)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针对“领导班子成员落实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印发专项通知,将年度管党治党各项任务明确到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二是区委书记每季度在区委常委会上听取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及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三是区党廉办结合正风肃纪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区级领导和各地各部门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同时,严格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取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4+X”责任清单制度。四是推行党委(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年底向上级纪委全会和同级纪委述责述廉制度,对工作走过场、图应付的严肃问责。
  针对“区委抓‘关键少数’有差距,‘一把手’违法违纪情况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组织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阅读警示教育读本《忏悔实录Ⅶ》,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蒙尘的初心》,并到市法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发送廉政提醒手机短信5000余条。二是紧盯“一把手”履责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对20个单位开展二届区委第五轮巡察。三是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谈话提醒等措施,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四是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依托“问心堂”德廉教育基地,强化“问心”教育、政德教育、警示教育。
  针对“反腐败协调机制统筹乏力”的问题。一是组织召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印发〈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二是制定《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健全完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三是各成员单位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
  2.关于“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针对“执纪问责存在偏轻偏软”的问题。一是落实审查调查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具体经办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履职担责。二是严把审查调查关口,严格按照“四种形态”适用情形,做到精准发力、精准处置。三是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纪法规,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准确、严格、规范执纪执法。
  针对“‘一案双查’坚持不好,开展追责问责不够”的问题。严格把关案件办理质量,深挖细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对2名履责不力的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一案双查”。
  针对“自身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一是制定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全员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和能力素质。二是严格落实《关于严格县(区)纪检监察干部选配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三是制定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督察方案,对5个乡镇纪委开展内部督察工作。四是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失职失责、执纪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给予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3人。
  3.关于“重点领域廉洁风险比较突出”问题。
  针对“国有土地出让使用问题较多”的问题。一是开展土地出让金欠缴问题专项清理,已追缴4宗2526.78万元,依法起诉欠缴滞纳金企业2家。二是对2个土地未批先征的责任单位进行立案查处。三是对土地以租代征问题,已立案调查,待调查结束后将依法做出处罚。四是对29宗违法用地全部立案查处,强制拆除1宗、移送法院强制执行1宗、处罚到位27宗罚款393.89万元,没收在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违法占用耕地已退还给相应的村组集体。五是制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对因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2宗土地,已按照规定与用地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针对“超越自身建设资质开发房地产项目较多”的问题。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对超越自身资质开发的7家企业进行严肃约谈,同时配合企业进行资质升级,目前3家企业取得二级开发资质,对其余4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针对“工程项目领域乱象丛生”的问题。一是再次排查梳理全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向区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9件,已核查15件,正在核查4件,已给予政务处分2人、诫勉谈话8人、谈话提醒5人、书面检查4人。二是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报告及初步设计概算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和办法,建立健全招投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4项机制,规范工程项目建设。
  针对“项目监管‘以罚代法’、追责问责不严”的问题。一是对2018年10月以来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回头看”,重点清理审查是否处罚到位、追责问责是否到位。经核实,对违规项目的行政处罚已全部执行到位。二是区纪委监委对相关线索深入核查,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诫勉谈话9人、谈话提醒8人、书面检查8人、集体检查2起。
  针对“违规出借国有资金,增加政府投资风险”的问题。一是开展区属国有企业违规出借国有资金专项清理,分企业制定《违规出借国有资金专项整改方案》,建立催款台账。二是向借款企业发送催收函,并组织相关部门、借款企业按投资建设协议对工程进行结算。对已到期未归还本息的,通过司法程序予以催收。三是督促区属国有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加强资金监管,杜绝国有资产流失,防范国有资金运行风险。
  4.关于“财经纪律执行松懈”问题。
  针对“违规报销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开展财政财务问题大排查的通知》,加强对违规报销问题核查,发现问题9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内控制度建设、专项检查,严格把好原始票据审核关、审签关。三是认真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加强原始单据、资金用途和支付方式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方式,财政拒绝审核支付。
  针对“经费管理混乱”的问题。一是加强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核查,制定《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制度。二是加大财会人员培训力度,重点培训经费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政策。三是加强会计核算质量、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财政财务联审互查。四是印发《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严肃财经纪律负面清单》,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5.关于“专项整治的问题整治不彻底”问题。
  针对“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深化“纪检+群众+舆论”监督模式,依托乡镇纪检巡查组、党风廉政建设群众监督中心、“群众来问廉”节目等措施,强化“微腐败”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二是推动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保卡“一卡通”发放,防止资金被截留、挪用等问题。三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违规参与和操办“升学宴”、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查处典型案件1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组织处理13人。
  针对“公职人员违规兼职经商办企业现象仍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对涉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除2人正在整改外,其余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对全区公职人员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及经商办企业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和经商办企业的通知》,每年定期开展自查和清理工作。
  针对“顶风违纪打麻将赌博依然存在”的问题。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纪委常委会和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大会上学习了省委办公厅《关于对党员干部赌博行为处理的规定》和省纪委监委《关于5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赌博和“赌博敛财”典型案例的通报》等案例通报,压实责任,保持警醒;3名党员干部参与赌博被立案查处。
  (七)脱贫攻坚方面
  针对“主体责任发挥不充分,纪检部门执纪监督弱化,抓党建促脱贫作用发挥较差,部分干部工作作风漂浮、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压紧压实区级领导挂联责任、区级部门帮扶责任、乡镇(街道)主体责任。二是扎实开展“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常态开展暗访督查,落实“黄、橙、红”三牌预警问责机制,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三是深入开展“调优调强村支部书记”工作和“区级示范培训、乡镇全员培训”工作,增强基层党员干部脱贫攻坚、乡村治理和推动发展的能力。四是印发《驻村帮扶考核细则》《开展驻村帮扶领域作风整治行动》等文件,强化帮扶力量管理。
  针对“政策执行打折扣,存在‘缩水’、‘走样’现象,执行有偏差、不平衡,宣传不到位,后续跟进乏力”的问题。一是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强化数据分析,督促限期整改。二是开展卫生扶贫宣讲41次,巡回义诊13次、免费诊疗3000余人次、家庭医生随访2.1万余人次。三是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情况开展全覆盖“回头看”,对排查出的问题已全面整改。四是编制《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持续加大脱贫攻坚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
  针对“项目推进有差距,产业支撑存在短板,环境治理项目差距大,惠农改革项目推进滞后,遗留问题较多”的问题。一是全面清理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方式实施的未立项、未招标、未财评等涉农项目,诫勉谈话38人、集中约谈105人、谈话提醒4人,通报批评1人。二是紧扣省“10+3”和市“4+X”产业发展规划,用好“中国芦笋之乡”金字招牌发展芦笋产业,筹建“恩阳芦笋产业化联合体”,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三是分区域、分年度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功申报《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非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对360家规模养殖场进行粪污资源化利用。四是完成全区443个村(居)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开展10个试点村集体经济扶持发展工作,清理“空壳专业合作社”450余个。五是全面清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情况,对占用基本农田问题,已按相关规定启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积极争取三类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农村村民建房。
  针对“扶贫资金监管缺失缺位,挪用、截留、套取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频发”的问题。一是印发《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健全扶贫资金管理机制。二是组织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项目规划、实施、验收、资金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将扶贫资金纳入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和平台管理,全程跟踪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绩效情况。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五是开展涉农保险保费专项治理,促进涉农保险健康持续发展。六是持续加大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专项治理,实现到人到户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
  针对“问题整改进度迟缓、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的问题。一是结合开展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全面梳理中央、省、市各级审计、督导、巡察、暗访等反馈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督促限期整改。二是区脱贫办、区目标绩效办、区脱贫攻坚暗访督查办把问题整改作为督查检查的重点内容,深入乡镇(街道)、村(居)暗访督查问题整改情况,对整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八)巡视整改方面
  1.关于“责任履行不到位,边改边犯”问题。
  针对“区委、区政府没有扛牢主体责任,上轮巡视反馈指出的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一是对未按规定招标(比选)项目进行清理。对问题项目已全部处理,并追责问责13人。二是持续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回头看”。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关于深刻汲取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八条措施》《关于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严明纪律要求,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主体责任。
  针对“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制定《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封存停驶一般公务用车,核定保留车辆编制,报请处置取消车辆。二是开展集中管理车辆、部门保留车辆清理整顿工作,完善公务用车信息清理统计台账,建立公务用车领域问题排查整改台账,完成4类13个问题整改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平台申请、网上审批、云端定位监控等管理制度。
  2.关于“整改措施不落实,执行走样”问题。
  针对“对照2014年中央巡视组反馈四川干部担当不够等问题,制定了《恩阳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但执行有偏差”的问题。一是对照《恩阳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对2014年以来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情况进行清理,重新将2016、2017、2018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较好”;重新确定相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相应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或“合格”。二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在开展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等工作前,提前征求区目标绩效办意见。
  针对“对整改中发现的招投标领域问题项目处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相关项目再次逐一清理核实,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常态化开展项目日常监督检查,从项目决策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管理,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依法依规实施,杜绝各类问题发生。三是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人和事严格责任追究。
  针对“整改情况报假账,敷衍应付”的问题。一是对上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调查核实,追责问责5人。二是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正风肃纪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开展监督检查1轮次,督促整改问题5个。三是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深化整改工作,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巩固提升、抓常抓长,做实做细后续整改
  (一)压实政治责任,深化问题整改。区委坚决扛鼎主体责任,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指导推动整改工作。继续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和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完成时限,定期督促提醒;对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常抓不懈、系统治理、务实整改。
  (二)实行一体推进,从严管党治党。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领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深入开展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扎实开展扶贫领域“4551”、漠视群众疾苦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大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九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三)扎紧制度“笼子”,严防问题反弹。运用政务平台和大数据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行业系统作风建设。深化“纪检+巡察+舆论+群众”监督模式,加强对财经制度、招投标制度、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等制度机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纸老虎”。坚持将巡视整改作为年终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严格考评验收。同时,将巡视整改后续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党建述职评议、区纪委全会现场述责述廉的重要依据,推动问题从“点上整改”到“面上规范”,确保取得常态长效。
  (四)用好整改成果,服务发展大局。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对标完成2019年6个贫困村退出、3239名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抢抓全省乡村振兴规划试点县机遇,做优规划、做强产业、培优人才、培塑民风。加快推进项目工作,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结合“十四五”规划,谋划、包装、争取项目,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推动恩阳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努力争当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排头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27—3368111;邮政信箱:巴中市恩阳区工业园区委巡视整改办,邮编:636064;电子邮箱:eyqwcwb@163.com。 


  中共巴中市恩阳区委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