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32家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通报
1.巴中仁爱中医康复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8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巴中仁爱中医康复医院开展2024年住院模型大数据筛查线索核查工作,对该院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伪造彩超报告服务项目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3564元;存在变造医疗文书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15602.4元;存在挂床住院的违规问题。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1.解除该院医保服务协议;2.约谈相关负责人;3.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伪造彩超报告服务项目的违规问题,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共计3564元,处造成损失金额2倍的罚款7128元;4.变造医疗文书的违规问题,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5602.4元,并处违规支付医保基金20%的违约金3120.48元;5.挂床住院的违规问题,处2000元违约金。目前,已解除该院医保服务协议,损失的医保基金19166.4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7128元、违约金5120.48元已全部上缴。
2.巴中市恩阳区关公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恩阳区关公镇卫生院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串换项目计费、重复收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4731.85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院立即整改违规问题,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4731.85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基金专户,并处违规医保基金20%的违约金946.37元。
3.巴中市恩阳区关公镇天官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恩阳区关公镇天官卫生院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6267.32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院立即整改违规问题,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6267.32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基金专户,并处违规医保基金20%的违约金1253.46元。
4.巴中市恩阳区玉山镇舞凤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恩阳区玉山镇舞凤卫生院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2174.77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院立即整改违规问题,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2174.77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基金专户,并处违规医保基金20%的违约金434.95元。
5.巴中市恩阳区玉山镇三星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恩阳区玉山镇三星卫生院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外伤病人病历中无手术记录单、外伤审批表、承诺书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1511.54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院立即整改违规问题,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1511.54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基金专户,并处违规医保基金20%的违约金302.31元。
6.巴中市恩阳区妇幼保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恩阳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重复收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5335.22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院立即整改违规问题,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5335.22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基金专户,并处违规医保基金20%的违约金1067.04元。
7.巴中市恩阳区渔溪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恩阳区渔溪中心卫生院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75068.45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院立即整改违规问题,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75068.45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基金专户,并处违规医保基金20%的违约金15013.69元。
8.巴中市恩阳区渔溪镇三河场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恩阳区渔溪镇三河场卫生院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5706.82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院立即整改违规问题,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5706.82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基金专户,并处违规医保基金20%的违约金1141.36元。
9.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青木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恩阳区明阳镇青木卫生院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3059.77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院立即整改违规问题,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3059.77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基金专户,并处违规医保基金20%的违约金611.95元。
10.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恩阳区柳林镇卫生院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14678.61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院立即整改违规问题,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14678.61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基金专户,并处违规医保基金20%的违约金2935.72元。
11.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来龙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恩阳区柳林镇来龙卫生院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5404.80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院立即整改违规问题,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5404.80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基金专户,并处违规医保基金20%的违约金1080.96元。
12.巴中市恩阳区茶坝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恩阳区茶坝中心卫生院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94857.42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院立即整改违规问题,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94857.42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基金专户,并处违规医保基金20%的违约金18971.48元。
13.巴中市恩阳区下八庙镇观音井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恩阳区下八庙镇观音井卫生院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重复收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30696.39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院立即整改违规问题,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30696.39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基金专户,并处违规医保基金20%的违约金6139.28元。
14.巴中市恩阳区下八庙镇乐丰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恩阳区下八庙镇乐丰卫生院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10537.15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院立即整改违规问题,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10537.15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基金专户,并处违规医保基金20%的违约金2107.43元。
15.巴中市恩阳区上八庙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恩阳区上八庙镇卫生院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13749.20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院立即整改违规问题,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13749.20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基金专户,并处违规医保基金20%的违约金2749.84元。
16.巴中市恩阳区文治街道石城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恩阳区文治街道石城卫生院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3199.62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院立即整改违规问题,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3199.62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基金专户,并处违规医保基金20%的违约金639.92元。
17.巴中市恩阳区双胜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恩阳区双胜镇卫生院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8597.58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院立即整改违规问题,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8597.58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基金专户,并处违规医保基金20%的违约金1719.52元。
18.巴中市恩阳区下八庙镇磨子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恩阳区下八庙镇磨子卫生院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13802.33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院立即整改违规问题,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13802.33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基金专户,并处违规医保基金20%的违约金2760.47元。
19.巴中市恩阳区尹家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恩阳区尹家镇卫生院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虚记费用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2883.32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院立即整改违规问题,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2883.32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基金专户,并处违规医保基金20%的违约金576.66元。
20.巴中市恩阳区雪山镇玉井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恩阳区雪山镇玉井卫生院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3685.51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院立即整改违规问题,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3685.51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基金专户,并处违规医保基金20%的违约金737.1元。
21.巴中市恩阳区花丛镇镇庙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恩阳区花丛镇镇庙卫生院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医药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过度检查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支付医保基金7471.23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院立即整改违规问题,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7471.23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基金专户,并处违规医保基金20%的违约金1494.25元。
22.四川壹圣棠中医药有限公司巴中恩阳义阳大道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四川壹圣棠中医药有限公司巴中恩阳义阳大道分店2023年1月1日以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共济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超适应症用药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845.6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6845.6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专户。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
23.四川百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二二九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四川百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二二九分店2023年1月1日以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共济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处方开具与医师签名不符、将2022年12月12日开具的处方违规纳入2023年门诊统筹报销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581.16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3581.16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专户。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
24.巴中同利万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玉山鱼石街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巴中同利万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玉山鱼石街店2023年1月1日以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共济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同一人同一天集中使用门诊统筹基金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440.84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3440.84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专户。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
25.巴中市惠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六二七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巴中市惠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六二七分店2023年1月1日以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共济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同一人同一天集中使用门诊统筹基金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902.62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2902.62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专户。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
26.巴中同利万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万福康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巴中同利万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万福康店2023年1月1日以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共济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同一人同一天集中使用门诊统筹基金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57.45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1457.45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专户。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
27.巴中好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文锦帝都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巴中好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文锦帝都分店2023年1月1日以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共济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诊断与用药不符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96.86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796.86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专户。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
28.四川壹圣棠中医药有限公司恩阳世纪外滩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四川壹圣棠中医药有限公司恩阳世纪外滩店2023年1月1日以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共济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诊断与用药不符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78.21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678.21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专户。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
29.四川壹圣棠中医药有限公司恩阳财富广场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四川壹圣棠中医药有限公司恩阳财富广场店2023年1月1日以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共济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诊断与用药不符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42.3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642.3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专户。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
30.巴中市惠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四二六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巴中市惠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四二六分店2023年1月1日以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共济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同一人同一天集中使用门诊统筹基金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77.72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577.72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专户。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
31.巴中市惠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五六七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巴中市惠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五六七分店2023年1月1日以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共济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同一人同一天集中使用门诊统筹基金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07.81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507.81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专户。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
32.四川壹圣棠中医药有限公司恩阳首座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巴中市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对四川壹圣棠中医药有限公司恩阳首座店2023年1月1日以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共济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该机构存在诊断与用药不符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46.42元。依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医保部门作出如下处理:责令该药店立即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违规获取的医保基金446.42元退回至恩阳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专户。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