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石盘水库工程下闸蓄水相关事项的通告
巴中市黄石盘水库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和渠江流域大(2)型防洪控制性工程,工程任务以防洪为主,兼顾发电和改善下游供水条件,水库正常蓄水位372米 ,总库容1.15亿立方米。 工程于2017年10月正式开工,2024年11月通过水利厅下闸蓄水验收,计划2024年12月10日下闸蓄水。为维护蓄水期间水库淹没影响区及枢纽区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黄石盘水库工程下闸蓄水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蓄水淹没影响区域包括水库正常蓄水位372米高程以下及因蓄水引起的坍岸、滑坡、浸没、渗漏等区域。具体影响行政区域有:登 科街道(两路社区1、2组,五台山村5、6组,赵台社区1、2、3、4组, 团包垭村 1、4、5、6组,天星寨社区13、14、15组 );文治街道(飞风社区4组);司城街道(高岸社区1、3组, 碧石村6组,韩渡村3、5、6组);上八庙镇(盘龙村7组,玉皇观村3、4、5组);雪山镇(土庙村6组,四合院村3组,小水河村1、2、3、5组 ,白岩湾村2组,三汇溪社区3、4 组)。
二、水库工程分两级蓄水,第一级自2024年12月10日下闸蓄水,通过泄洪闸控泄,逐步蓄水至死水位(汛期限制水位)357米高程,2025年9月30日前库水位按不超过357米高程控制运行;第二级自2025年10月1日之后,水库择机蓄至正常蓄水位372米高程。
三、蓄水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蓄水淹没影响区内从事耕种、放牧、捕鱼、采砂、采石、水上交通、游泳、休闲娱乐等活动,或从事对水库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有影响的活动。
四、蓄水期间,库区迎水面地段易发生地质灾害,易引发两岸土质和松散堆积物坍塌或滑坡,所有人员要自觉远离悬崖、陡壁、边坡、堆积体等危险区域。
五、蓄水期间,库区周边居民要监护好家中未成年人、精神障碍患者、聋哑人员及其他需要监护的人员,管理好家养牲畜,严禁库区周边居民及家养牲畜进入水库蓄水淹没影响区,严禁任何车辆及人员在蓄水淹没影响区以下通行。
六、蓄水期间,涉及淹没影响区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组织淹没影响区及下游相关村(居)民委员会、 村(居)民小组及时制定相应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在重点地段、关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加强安全宣传、巡查、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远离水库淹没影响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蓄水期间,水利、公安、应急、交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及工程建设和运管单位要切实依法履职尽责,加强监管和巡查,确保蓄水安全。
八、蓄水淹没影响区周边有关单位和群众要积极配合黄石盘水库工程下闸蓄水工作。 对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擅自进入水库蓄水淹没影响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有关责任;对破坏、 阻挠下闸蓄水的违法行为 ,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