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开展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5 16:07信息来源:区残联 浏览量:411 【字号:  

全区各用人单位:

为推动我区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4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区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省驻恩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各用人单位须在规定时间段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否则系统将无法受理。区残联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22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工作,并将年审结果发送至区税务局。

三、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

用人单位通过登录四川省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先点击“切换区域”,切换至“巴中市恩阳区”,再点击“直通部门”,选择“恩阳区残联”,在搜索栏搜索“按比例”,点击“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点击“在线申请”,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线上申报。具体申报程序见恩阳区安排残疾人年审认定工作QQ群(群号:255640683)下载网报简易操作指南。

(二)现场审核

巴中市恩阳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恩阳区文治居委会天娇华都13号楼)。

四、申报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4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

2.用人单位依法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主管人事部门出具录用、聘用、任职、考核等相关在编证明材料;

3.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确认的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缴纳2024年度就业时段社会保险费的有效凭证等材料;

4.2024年度发放工资的有效凭证(1-12月银行工资流水);

5.《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可在认证系统下载,用人单位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财务章或人事章)。

以上材料,网上申报须上传原件扫描件,现场审核须提交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五、计算口径

(一)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安排重度残疾人之外的1名其他各级各类残疾人均应当按照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二)用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若残疾人证不在有效期内,不得计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残疾人证有效期以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推送信息为准。

(三)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被派遣残疾人应当计入劳务派遣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经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协商一致的,在计算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比例时,被派遣残疾人可计入用工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得重复计入劳务派遣单位的就业人数;以非劳务派遣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且工资支付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不一致的,在计算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比例时,应当计入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六、注意事项

(一)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未在规定时限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可通过申报平台或在税务大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202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网上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登录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

七、联系方式

区残联教育就业股:罗芷茹 0827-3362312、15681183280

巴中市恩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