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布2025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以及集中推进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举报方式的公告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纪委有关部署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监督举报内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
1.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克扣索要、迟拨滞拨,“一卡通”卡折管理不规范,未按要求向社会公布补贴政策清单,未按要求公示各项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信息等问题。
2.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项目建设不规范、公示公告不完善、资料未按要求整理、装档、后续管护不到位;资金支付未末端支付、违规拨付资金、滞留工程款项,套取资金用于机关日常开支,违反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未预留质量保证金。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结果和资金分配,未按规定公开公示、超范围、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违规支付中介费、在项目申报中要求或引导接受中介机构服务或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代理申报资金项目,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存在截留、挪用、贪污等违纪违规等问题。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1.资金管理方面。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坐收坐支、设“小金库”、搞“账外账”,白条入账、虚假列支,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集体资金,违规出 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擅自决定资金使用重大事项、不进行公开公示、收益分配不规范等问题。
2.资源管理方面。在集体资源管理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问题;不履行招标投标程序,不签订合同或签署不完全合同,超期发包、低价发包,以及违规占地用地、未批先建等问题;对违法占地、非法采矿、砍伐林木等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3.资产管理方面。违规处置和交易集体资产,擅自发包、出租、售卖,虚假招标投标、围标串标,在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村改社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不规范,以及无偿占用集体资产从事营利活动,以集体名义担保贷款等问题。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1.方案设计方面。设计人员不到现场勘测,项目镇村不征求群众意见等问题。
2.工程质量方面。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设施、田间道路等工程措施,未按设计图和技术规范施工,擅自变更施工地点、规范、要求等,虚报工程量、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问题。
3.监管责任是否落实。项目区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员以及“农民质量监督员”未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存在履职不到位、监管走过场、串通造假等问题。
(四)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
1.官方兽医履职方面。官方兽医不按时上岗或者多次擅自脱岗离岗;违反动物检疫规定,出借或者借用电子出证账号、检疫证章标识,为他人冒用账号提供便利;不严格按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对违法行为不制止、不上报,甚至协助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
2.屠宰场生产经营方面。屠宰厂(场)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登记、“瘦肉精”自检、非洲猪瘟自检、肉品品质检验、畜禽产品登记等质量安全防控要求;收购、屠宰、经营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的问题;“调包”病死畜禽等问题。
3.其他违法屠宰等方面。无证屠宰、关停场复宰等私屠滥宰黑窝点或为私屠滥宰活动提供场所、储存设施;屠宰厂(场)、其他单位和个人对畜禽及产品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和未严格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等问题。
4.农畜产品添加剂及农(兽)药经营使用方面。种养殖场(户)使用假劣农(兽)药、违禁药物、人用药、原料药及抽检不合格产品;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生素及其他抗菌药物、不执行休药期、违法使用激素类药物;农资经营门店经营禁限农(兽)药等问题。
二、问题线索受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底,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举报材料尽量详细,如提供涉嫌违规违纪行为的事件经过、合同档案、交易记录等相关证明资料。
(三)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受理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四、举报方式
线索通过受理电话、邮件和来访等方式征集。线索一经查实,我们将立即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举报电话:0827-3369733
举报邮箱:291868320@qq.com
来访地址:巴中市恩阳区规划40路6号
川公网安备 51190302000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