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就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和公报举行新闻发布会
国新办8日就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和公报举行发布会,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郑国光在会上透露,我国已经建成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
郑国光介绍,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开展、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重大的国力国情调查。自2020年5月,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以来,全国有500多万名专业人员参与,共同努力,完成了这次普查的各项目标任务。去年2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就本次普查的调查工作以及调查成果进行了发布。今天,重点就本次普查的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情况、成果及应用情况作介绍。
郑国光称,主要做了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边试点、边完善”,提高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的科学性。本次普查第一次开展,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技术可循,加之灾害种类多,评估与区划涉及行业多、专业性强,技术标准规范不统一,工作成果涵盖国家、省、市、县四级,实施难度大。普查小组坚持试点探索先行,先后开展了5个轮次评估与区划试点,从北京市房山区、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试点“大会战”,到全国11个重点县,再扩大到“每省一个县”“一省两市”“每省一个市”试点工作,测试验证修订形成了61项技术规范,完成了技术标准的统一,形成了省、市、县三级成果的衔接方案,单灾种风险和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的衔接方案,确保了各类各级成果有效融合。普查小组还全方位检验完善普查评估区划组织流程,为科学开展灾害风险评估区划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认真组织培训,锻炼培养评估与区划的专家队伍。专业技术队伍是高质量完成评估与区划任务的关键。普查小组按照“谁主导、谁负责”原则,各行业部门都组建了培训专家团队,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评估与区划队伍培训,各地普遍建立了“行业部门+科研高校”的评估与区划技术组,全国累计有3323支技术队伍,上万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参加了各级各类的评估与区划工作。为做好综合风险评估区划工作,国务院普查办在组织多轮次培训的基础上,开展了12期业务考核,共有1238名获得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区划的合格证书,实现了持证上岗,成为执行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区划任务的中坚力量。
三是坚持部门协同、上下衔接,确保灾害风险评估区划的可用性。本次普查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海洋、森林和草原火灾6大类23种灾害风险和综合风险的评估区划,第一次形成了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评估区划成果。为了切实贯彻好成果价值是贯穿评估区划工作始终的理念,国务院普查办成立了50人技术专班,一对一对接地方、一对一对接部门,多轮次开展普查成果的上下衔接、部门协同,确保各级各类普查成果科学客观。国家级评估区划成果形成后,普查小组又组织了3个轮次的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省级评估区划成果形成后又先后2次报国家级审核衔接,确保国家、省、市、县的评估区划成果能够衔接起来。通过一系列技术协同、成果衔接等措施,评估区划成果既符合统一的技术规范要求,也为地方结合实际灵活调整提供了空间,确保评估区划成果的可用性。
四是全面完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任务。经过上下的共同努力,普查小组全面完成了国家级、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33个市级、2846个县级的单灾种风险评估区划和综合风险评估区划任务,涵盖分灾种危险性评估成果、灾害风险评估成果、风险区划成果、防治区划和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编制了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综合防治区划图,仅国家级成果数量就有150余套。普查小组还制修订了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地质灾害防治区划、主要江河防洪区防治区划、山地洪水威胁区防治区划、干旱灾害防治区划、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划、森林火灾防治区划等。
五是坚持“边评估、边应用”,持续发挥区划成果的应用效益。评估与区划成果对灾害风险是一个客观的刻画和表达。普查小组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活动和重大战略区安全保障,组织技术专家,将评估与区划成果纳入到北京冬奥会、杭州亚运会、长三角地区等灾害风险专项评估中,提出了自然灾害防治和极端灾害应对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
郑国光表示,本次普查的时间基线是2020年12月31日,致灾因子、承灾体和减灾能力都在随时间不断变化,灾害风险也随着变化,开展常态化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势在必行。我国已经建成了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10个行业建立了行业数据库,31个省级也都建立了基础数据库,实现了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普查小组将对这次普查工作进行系统总结,提出完善建议,为构建常态化普查评估制度、推进普查成果应用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