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区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恩阳区民政局主要职责
1.起草全区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监督实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负责精减退职职工和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工作。
4.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全区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全区婚姻、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保障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7.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8.拟订全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
9.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0.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1.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恩阳区民政局2020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抓好局机关(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强化全区民政系统党建工作
2.继续抓好省市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蒲波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3.全面完成中央和省市区委脱贫攻坚社会保障目标任务,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和巩固提升工作。
4.加快恩阳区民政综合服务中心、金顶山公墓项目建设;加快雪山镇中心敬老院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推进三汇镇拱桥河烈士陵园项目建设扫尾工作;强力推进明阳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前期工作;精心编制“十四五”规划。
5.提升信访、安全工作执行质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加强信访安全日常工作,实行信访安全定期报告制。
6.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权下沉改革试点;加大低保动态管理,推行按户施保,实施分类调节。
7.加强特困供养救助对象认定和动态管理;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的公建民营试点;着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加大安全督查力度。
8.出台《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细化审核审批流程,加强临时救急难力度;着力推行临时救助上线运行;持续做好襄渝铁路和精简职工救助工作。
9.完成《恩阳城区街路巷地名命名方案》报审工作;宣传落实绿色惠民殡葬政策,有序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
10.不断提升城乡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管理服务水平;加快登科街道白玉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搞好慈善救助工作。
11.切实督促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稳步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加强村民自治指导,推行村规民约,积极做好第十一届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12.认真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积极发挥社工(志愿者)作用。
二、部门概况
恩阳区民政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38人,供给车辆1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2.44万元、其他收入407.7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63.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47万元。(表1)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810.15万元,比2019年减少100.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2.44万元,占总收入49.67%,其他收入407.71万元,占总收入50.33%。(表1-1)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810.15万元,比2019年减少10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15万元,占总支出97.53%,项目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2.47%。(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2.44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93.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一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减少财政预算供给人员12人;二是人员正常晋资和基本工资调标工资预算增加;三是上年全市平均工资调高以及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预算比例提高。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2.4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5.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47万元。(表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2.44万元,比2019年减少93.79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一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减少财政预算供给人员12人;二是人员正常晋资和基本工资调标工资预算增加;三是上年全市平均工资调高以及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预算比例提高。(表3)
(一)基本支出382.44万元。
1.人员支出325.9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2.54万元,绩效工资46.93万元,津贴补贴42.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4.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29万元,奖金5.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23万元,住房公积金25.4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55.69万元,其中:办公费5.26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7万元,差旅费9.70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5.1万元,工会经费2.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10.3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3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7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5万元。(表3-1)
(二)项目支出20万元。
运转类项目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表3-2)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9.1万元,比2019年预算总额减少0.2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不变,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5.1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4.6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2019年预算不变,主要原因是防灾减灾、应急救困等突发情况方面工作的开展。(表3-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表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表5)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恩阳区民政局及4个下属事业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5.69万元,比2019年预算同口径减少1.11万元,减少1.96%。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无年初预算安排。(表6和表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46.59万元。现有公用用车1辆,其中:定向保障类0辆、执法执勤类0辆、特种专业技术类1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预算的2个项目,涉及资金20万元,编制了绩效目标。分别是:行政区划和地名普查管理项目10万元;基层政权及社区建设项目10万元。(表8和表9)
十、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7.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8.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9.巴中市恩阳区民政局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