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8号)

发布日期:2021-02-24 14:54 浏览量: 【字号:  

为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渠道,避免人群大量聚集导致的疫情传播风险,持续巩固当前疫情防控良好局面,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扎实做好冬春季森林防火、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等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2月27日(农历正月十六),倡议全区广大群众不参与登高活动,减少人群聚集、严防疫情传播。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干部职工带头不参与登高活动,积极动员亲朋好友不登高、不聚集。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登高活动场所以“登高”的名义,组织规模聚会、聚餐和群体性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不得在登高活动场所摆设临时摊点,或举行广告、宣传、展示、促销等活动;各类宗教场所要严格按照《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要求实行封闭管理。

三、各镇(街道)要组织村(社区)、公安、卫生等力量对本辖区内主要登高活动场所路口进行检查防控,对参与集体登高群众及时进行劝导、疏散。登高群众要自觉佩戴口罩,进场测温,查验“两码”,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有序进出登高点。 

四、各镇(街道)干部职工,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森林灭火等部门执法人员,要加强对登高活动场所的巡查,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烟花爆竹、孔明灯、氢气球、香烛、灯笼、荧光棒、打火机等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上山。

五、2月27日(农历正月十六)当天除执法执勤车辆外, 其他车辆禁止进入可登高活动区。执法执勤车辆凭指挥部发放的通行证,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并在规定地点停放。  

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主动配合执勤执法人员的工作,服从现场指挥。凡不听劝阻、防碍执行公务的,由现场执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执法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巴中市恩阳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