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32号)
巴中市恩阳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32号)
根据《巴中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7号)》精神,现就加强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单位主体责任
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所有市场主体(以下简称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并主动对接、积极配合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做好防控工作。
二、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各单位要主动加强员工健康状况排查,随时提醒员工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对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督促其预约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要认真做好21天内境外地区旅居史,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或有新增感染者)地区所在县(市、区)、地级市旅居史,以及与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员工排查登记,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备,并按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工作。特别是旅游景点、交通场站、影剧院、棋牌室、KTV、农村麻将馆、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及餐饮单位、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各类学校、培训机构、各类办事大厅等各类场所管理、经营主体必须严格落实进入人员佩戴口罩、测温、扫码亮码、保持一米线、清洁消毒及规范报告处置异常情况等防控措施。
三、持续开展防控政策宣传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和动态,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防疫政策规定,引导辖区居民、各单位员工非必要不出市,近期尽量不参与各类聚会、聚餐、娱乐等活动,人人成为防疫政策“明白人”,切实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主动落实防疫要求,推动形成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良好疫情防控格局。
四、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巴中市恩阳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