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结果的通报
各便民服务站,各村(居)民委会,镇级各单位:
2020年3月9日19:00时市环保暗访督查组对玉山镇“秸秆禁烧”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暗访督查,发现我镇部分村居存在田间焚烧秸秆现象,为扎实抓好“秸秆禁烧”工作,现就督查及处理情况作如下通报:
一、2020年3月9日19:00时市环保暗访督查组发现:团结村一社、二社周友国和马前银、白云庙村三社赵戚德正在田间焚烧秸秆。
二、根据玉山镇“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规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对相关人员作出以下处罚:一是对团结村村民周友国、马前银和白云庙村赵戚德本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对团结村一社、二社社长和白云庙村三社社长各自扣减2020年4月份生活补助50元。
请各便民服务站,各村(居)委会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广泛宣传,加大巡查力度,确保环境保护工作不走过场,不被追责问责。
巴中市恩阳区玉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