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巴中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省委、省政府批准,11月5日,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正式进驻巴中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在11月5日下午召开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巴中市工作动员会,督察组组长、省政府副省长杨洪波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督察组副组长、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雷毅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明确要求,巴中市委书记罗增斌围绕督察重点内容作了情况汇报和表态发言,会议由巴中市委副书记李映主持。
杨洪波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制度安排。本次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方案经彭清华书记、尹力省长亲自审定,明确要求了专项督察务必取得实效。要充分认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全力做好本次督察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在巴中市落地落实,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贡献巴中力量。
杨洪波强调,专项督察要抓好重点环节,要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坚持“坚定、聚焦、精准、双查、引导、规范”的要求扎实开展工作。专项督察要聚焦督察目标重点、要用好用足督察方法、要抓好边督察边整改、要强化督察结果反馈,用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这个制度和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和责任导向,推动工作、补齐短板,加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和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针对巴中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杨洪波重点强调,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二要抓好秋冬季重点工作;三要加强环境精细化管理;四要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同时,督察组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要落实基层减负措施,特别是本次督察期间市县正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督察组除正常工作需要外,要尽量减少地方正常工作打扰,不干预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正常工作,要认真对待、及时转办督办群众环境投诉举报。巴中市要密切配合督察,如实反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和突出问题,不得弄虚作假、敷衍塞责,不得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要严禁整改“一刀切”,不能“一关了之”“以停代改”。督察组和巴中市要密切配合,共同履行好这一政治责任,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本次专项督察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确保专项督察取得预期效果。
罗增斌表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对巴中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其“回头看”问题整改的一次全面检验。一是坚决端正政治态度,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专项督察组要求上来,坚定抓好落地落实;二是全力支持配合工作,全面保障督察组各项工作按期完成;三是切实抓好立行立改,将专项督察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纳入督察整改重要内容,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成效。巴中市将以此次专项督察为契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以整治环境突出问题的实际成效,为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四川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会上,雷毅就加强督察协调保障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要求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落实各项廉政规定,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李映就巴中市接受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配合开展各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巴中市市党政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各区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有关园区管委会主任;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区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参加会议。参会人员参加了生态环境保护知识问卷调查。
根据安排,督察组于2019年11月5日—11月13日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27-5271870,邮政信箱:四川省巴中市B002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09:00—12:00、14:30—18: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