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恩阳区委办公室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中市恩阳区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恩委办字〔2020〕17号)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根据《巴中市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巴委办〔2020〕13号)文件要求,结合恩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制度机制建立完善为重点,着力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构建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
二、整改目标
严格按照省市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机制,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稳步改善大气、水环境质量。2020年,恩阳区PM2.5年均浓度小于33ug/m3,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大于94.8%,空气质量全面达标;13条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地表水Ⅲ类标准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各镇(街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2条黑臭水体整治到位不反弹;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可控;全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整治,环境信访稳定基本可控,不出现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三、整改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各整改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恩阳区落实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巴中市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见附件),扛牢责任担当,不推诿、不回避,针对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举措,严把时间节点,对表对标逐项整改到位。
(二)坚持依法整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科学研判、准确把握、依法处置,推动环保督察问题依法依规依纪整改;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梳理、疏堵结合、稳妥处理”原则,坚决杜绝“一刀切”、一关了之、一拆了之等简单粗暴整改举措,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
(三)坚持分类施策。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整改难易程度,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限时解决;需要阶段推进的,要立即制定整改路线图,抓紧整改,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需要长期整改的,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制定整改方案,持续发力,稳步推进,确保督察反馈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内容,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继续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牢牢守住资源利用上限、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加快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培育壮大绿色经济规模和质量;进一步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产业布局,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倡导推广绿色生产和消费,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一是严格执行“河长制”。区水利局要牵头编制完善“一河(湖)一策”方案,认真落实河(湖)保护、监管措施,确保河流生态基流和自净能力。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局要加强污水直排口和入河排污口整治,依法查处私设排污口、乱排乱放等破坏水环境行为。二是加强城乡生活污水的收集和规范处理。区住建局要加快完善城区和各镇雨污管网,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尽快建成一批镇污水处理站,加强监督指导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区生态环境局要强化规划引领,在全面摸清辖区农村生活污水现状基础上,综合考虑污水产生规模等因素,分类施策、全面补短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促进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2020年要全面建成88个村聚居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确保45%的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三是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区住建局要建立黑臭水体治理成果管理维护机制,确保治理成效稳定不反弹,同时加强对城区及周边和重点镇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建立台账,有计划地推进整治。四是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局要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各项措施,依法整治污染源;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饮用水源保护的辖区责任,抓实日常巡查监管。
(三)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一是优化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区经信局要积极推进企业“退城入园”和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或电能替代升级改造工作,按照“整治规范一批、搬迁整合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要求,加快全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区住建局等部门大力提倡使用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在城区内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二是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区住建局等部门要监督在建工地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防治要求,加强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加快入城道路硬化、黑化;区环卫局要提高城区道路清扫作业质量和频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严格对入城脏车和重型货车实行管控。三是加强餐饮油烟整治。各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科学规划露天烧烤摊点,落实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装置全覆盖要求。四是强化秸秆等“五烧”管控。各镇(街道)要切实扛牢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区生态环境局要组建专门队伍加强巡查督查,强化考核问效;区农业农村局要按秸秆“肥料化、燃料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要求,加快招引、建成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五是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整治。区经信局、区住建局等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加大对砖瓦窑、商砼等涉油气企业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按要求规范整改。八是加强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管控。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禁止新增城区烟花爆竹零售店,逐步削减城区烟花爆竹零售店数量;区公安分局等单位要强化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一是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区住建局、工业园管委会要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年内建成。区环卫局要进一步提高城镇垃圾收集处置率,完善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二是健全完善环境保护制度机制。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保“该花的钱必须花,该投的钱绝不能省”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现逐年增长。采取污染者付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多渠道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三是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成立恩阳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进一步修订完善区级部门和各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强化生态环境、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增强生态环境执法威慑力;清理整改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保障环境安全。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环委办具体负责本次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各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密切配合,有序推进整改任务。整改过程中,各整改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推动,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整改责任单位要落实“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制,紧盯问题,逐一细化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具体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节点。区环委办要加强工作调度,通过明查暗访、约谈通报等形式,加强跟踪问效。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及时公开问题整改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督查问责。区环委办和区目标绩效办要加强督查督办,切实将整改责任和压力传导到责任单位和具体承办人,针对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移交和指出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深入开展调查,逐一厘清责任,依法依规处理。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整改落实不力和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坚决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