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2023年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12-11 16:44 信息来源:巴中市恩阳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字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根据《巴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巴市安办函〔2023〕61号)文件要求,持续深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区烟花爆竹领域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促进辖区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地,提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素质,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防范遏制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事故,为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各烟花爆竹经营、运输企业自主开展安全风险隐患的自查自纠,建立统一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形成问题清单,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全面防范风险、整治隐患。

(二)第二阶段:明查暗访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底)。各烟花爆竹经营业主持续深化自查自纠自改;各镇(街道)、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部门等部门针对经营及进入我区的运输环节的隐患和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隐患整改的要求,督促相关零售业主及外来烟花爆竹运输企业全面完成整改。

三、整治重点

即将进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巴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结合我区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等行为;二是整治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等行为;三是整治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等行为;四是整治超量配送、夜间配送、向无证经营户配送、普通货运车辆配送等行为;五是整治擅自在乡镇设置产品中转库违规私存等行为;六是整治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量存放烟花爆竹等。

四、职责分工

各镇(街道)和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增强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开展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深入推动责任落实,严防安全事故和恶性事件发生。

(一)各镇(街道):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监管。

(二)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仓库“四防”设施不达标、超量存储、违规储存,向零售超量配送、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等行为;零售店是否存在超量存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在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区公安分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重点要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科学制定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引导有燃放意愿的人民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要对有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运输前科的人员进行排查管控,加强追根溯源,彻底斩断非法行为利益链条。

(四)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实施资质认定、许可、执法。重点检查运输车辆、承运单位、从业人员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查处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

(六)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寄递企业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查处通过邮寄等渠道寄递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其他部门依据部门职能职责开展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零售经营行为。严厉查处烟花爆竹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鼓励烟花竹零售店(点)连锁经营,化解超量存储风险。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要依法予以关闭或取缔。

(二)进一步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执法。继续深化“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专项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