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复工复产,道路交通运输繁忙,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面临考验。为切实做好节后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时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假期过后容易出现准备不充分、员工状态不佳、设备故障运行、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部分从业人员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岗前培训教育不到位;部分企业和建设项目为抢抓“开门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规生产,极大增加安全风险。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和属地责任,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织领导,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项目全面深入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动员部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把复工复产安全条件关,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二、严格落实复工复产主体责任。各镇(街道)、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依法履职,周密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方案必须明确复工复产工作计划、工作步骤、时间节点及自查自纠内容、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督促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重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严禁“带病”复工复产;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员工教育培训考核,及时开展岗前培训、三级教育培训,突出节后新招、调岗职工、高危岗位和现场作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切实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保护能力,各类人员未经考核合格一律不得上岗。督促企业和项目管理人员要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掌握作业现场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和员工工作状态,严防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三、依法强化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各镇(街道)、区级各有关部门要突出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文化旅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切实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工复产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黑窝点”“黑作坊”,严肃处理对检查中发现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等行为。
四、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应急准备。各镇(街道)、区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各种危险因素和高危风险,进一步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的应急管理;有针对性地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科学安排应急处置力量,落实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重点企业的对接联系,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要督促复产复工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凡是事故易发的单位、部位及作业场所,都要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加强演练,保证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