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4〕397号)要求,依托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实施粮油单产提升行动,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引领带动全区大面积粮油均衡增产,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地点及主体
(一)实施地点
登科、文治、兴隆、关公、柳林、尹家、下八庙、花丛、雪山、渔溪、明阳、玉山、群乐、茶坝、双胜共15个镇(街道)。
(二)实施主体
巴中市恩阳区新新种养专业合作社等16个农民合作社,巴中市恩阳区立新家庭农场等16个家庭农场,党伟等种粮大户14户,共计46个主体(详见附件)。
二、实施内容
每个实施主体对小麦、油菜、水稻、玉米、大豆等粮油作物推广使用优良品种1个以上,示范推广小麦机(飞)播和“一喷三防”、油菜“一促四防”和分段机收、水稻集中旱育秧和机插秧、玉米密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绿色高产高效技术,积极开展机耕机播机插机施机防机收等单程或多程或全程机械化作业,提高单产、降低成本、增加种植粮油收益。亩产分别达到小麦320公斤(套作)、油菜160公斤、水稻530公斤、玉米500公斤、大豆160公斤,分别比全区上年同一作物平均亩产高29.5公斤、14.7公斤、34.4公斤、37公斤、9公斤。
三、资金概算
(一)资金来源
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490万元。
(二)补助环节
对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粮油规模种植主体,集成推广应用粮油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产生的土地租用、雇请人工、购买农用物资、机械作业等产生的费用,经验收后予以补助。
四、实施进度
(一)准备阶段(2024年9月上中旬)
完成项目实施规划编制。
(二)实施阶段(2024年9月中下旬-2025年10月)
实施主体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规范,加强耕种管收,在关键环节以照片或生产档案等形式记录关键技术应用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及时了解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并形成记录,建立一主体一档案。
(三)测产验收阶段(2025年4月-2025年10月)
项目任务完成后,项目承担主体向镇(街道)申请测产验收、由所在镇(街道)根据业主申请,进行全面测产验收,并如实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实际单产,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局纪委、项目办、计财股、农技中心业务人员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项目主体随机抽测复检,对照申报面积和目标单产等情况,核实主体面积完成情况和增产效果,形成抽查意见。
(四)总结评价阶段(2025年11月)
总结并完成项目实施评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工作小组,统筹抓好粮油单产提升项目的落实。各镇(街道)也要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做好项目实施核查和监督,确保工作进度和效果。
(二)严格资金监管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要加强配合与协调,强化补助资金的调度、审核和监管,及时拨付资金,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于骗取、套取、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三)做好指导服务
区农技中心、土肥农能站、农机中心、农经站等单位要派出专业人员开展指导服务,确保项目实施主体业务技术有保障,项目实施进度不滞后。
(四)强化政策宣传
当前粮油生产面临诸多问题,要确保粮油产品有效供给,种植面积已到了“天花板”不能再增加多大面积,只有通过提高单产实现增加总产,进而提高种粮效益,调动种粮积极性。为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增加知晓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释放国家重农抓粮的积极信号。
(五)搞好结果公示
区农业农村局要运行互联网、政务公开等渠道,及时公示项目拟奖补主体及资金等情况,对反映有异议的要及时组织复核。
巴中市恩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