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索酬生纠纷 真情援助维权益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劳动报酬追索案件。本案办理过程中,承办人秉持专业负责精神和敏锐的职业敏感性,通过对10位受援人在证据固定、一审起诉、出庭应诉全程给予法律援助,最终帮助受援人顺利拿到拖欠近三年的工资,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法律的公正,也充分体现了法律援助制度的法律价值和社会价值。
案件概要及办案经过:
2021年,余某洲等10人受张某的雇请,为其在恩阳区双胜镇街道及农村道路上提供安装雪亮工程监控的劳务,当时双方约定工资按天结算,余某洲等10人中2人每天工资为300元,其余8人每天工资均为150元。张某在余某洲等10人提供劳务期间,向其分别支付了部分工资,2022年1月27日,张某与余某洲等10人分别进行结算,并于当日分别书写欠条,明确拖欠余某洲等10人务工费具体金额,并载明于2022年4月份付清。欠条出具后,经余某洲等10人多次催收,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敷衍,甚至拒回微信、拒接电话,一直不支付拖欠的务工费用。
2023年1月31日,余某洲等10人向巴中市恩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希望起诉张某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于10人均系农民工,援助中心审查相关材料后,决定给予余某洲等10人法律援助,次日便指派巴中市恩阳区茶坝法律服务所承办该案件,该所又指派法律工作者黄清华承办该案。
黄清华接受指派后,认真听取了余某洲等10人的陈述,并分别制作了谈话笔录。通过余某洲等10人的陈述、梳理该案的证据材料,承办人发现本案存在一个问题:张某在给余某洲等10人书写欠条时,将其中4人名字书写错误,存在一定瑕疵。本着对案件负责的态度,承办人到4人所在村(社区)取证,通过村(居)民委员会提供证明的形式,确保了欠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023年2月21日,承办人向恩阳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状;2023年5月,恩阳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开庭审理此案,因张某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要求张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向余某洲等10人支付下欠劳务费用,如果到期不履行,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在法律援助中心及承办人的共同努力下,先后历经近半年的时间,案件办理中承办人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多次向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阐明诉讼风险,并充分做好庭前准备,确保庭审取得良好效果。案件的成功办理,也充分反映出近年来基层群众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在发生维权纠纷时,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既让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