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中市恩阳区历史文化名镇示范区建设提升项目(新场街文化传承功能区提升及配套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5-01-21 11:07 信息来源: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字号:  

为改善城乡环境,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恩阳区历史文化名镇示范区域建设提升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发布征收决定如下。

一、房屋征收主体: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政府

二、房屋征收部门:巴中市恩阳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巴中市恩阳区登科街道办事处

四、房屋征收范围:征收范围东起新场街道路东侧;西至滨河路河堤;南临恩阳老大桥;北接飞凤大桥国有土地上房屋。

五、房屋征收补偿签约期限:恩阳区历史文化名镇示范区域建设提升项目(新场街文化传承功能区提升及配套工程)按进度实行分段征收。每段房屋征收协议签订期限为90天。

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不得在该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行为。不得进行房屋转让、分割、赠与;不得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不得迁入户口或者分户等行为。

该范围内被征收人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按法律规定提请行政复议和诉讼,在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