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7 12:36 信息来源:恩阳区交通运输局 作者:恩阳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字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内蒙古露天煤矿坍塌事故、巴中兴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11.19”较大窒息事故、南江县五铜包铁矿有限责任公司“2.26”突发事故教训,全力保持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巴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 市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市安办〔2023〕3号)《巴中市恩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中市恩阳区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恩区安委办〔2023〕5号)的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区交通系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两个至上”安全发展理念,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坚守安全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省委“讲  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市委安全生产  “四个一切”工作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  排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  治自觉。坚持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以铁的作风抓  好工作落实,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局属相关单位、机关相关股室实现对本行业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做到“五个一批”,即:集中查处一批非法违法突出问题、立案查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关闭和取缔一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反面典型案例、惩戒一批安全生产不良行为,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提升全系统企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增强安全管理能力。

三、检查对象

以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水上交通、路政管理、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建立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企业名录库,对“两客一危”、水上交通实现执法覆盖率100%,统筹兼顾路政治超、交通在建工程等其他行业领域企业开展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根据日常执法检查的情况,将近三年发生过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条件差、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纳入到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

四、工作重点

(一)摸清企业情况,建立详细名录库。各单位要对辖区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摸梳理、逐一排查核实,摸清全部企业具体数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严格对标对表,全面自查自改。各单位要依据交通运输领域风险特点,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计划主要任务,建立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并印发至企业。企业对标执法检查要点并结合企业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和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进行全面、深入自查自改,找出安全管理的症结和薄弱环节,制定强力措施予以消除,大幅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聚焦重大隐患,严查“三违”顽疾。重大事故隐患是引发重特大事故的直接诱因,各单位要将重大隐患作为执法重点,全面排查消除重大隐患。督促企业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日常隐患排查的必查内容,确保企业安全风险突出易发生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检查到位。“三违”行为是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针对“三违”行为多发频发、屡禁不止的现象,保持严处重罚的打击力度。

(四)突出清单管理,提升安全水平。督促企业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以清单形式具体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线监管人员和企业班组、岗位人员身上,确保安全生产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不留监管死角和盲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清单精准落实到位。

五、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企业主动排查+专项执法检查”方式,分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重点:全面部署及企业对标自查自改(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

各单位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迅速印发至交通运输企业,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问题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为充分发挥企业自查自改问题隐患的主动性,凡是企业在自查阶段已将发现并按“五落实”要求列入整改计划并实施整改的问题隐患,执法检查时可不再列入检查问题清单。各企业要在2023年3月30日前将自查发现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书面报送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督促企业按期整改到位。

(二)第二阶段重点:集中执法检查(2023年4月至11月)

各单位要根据制定的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合理安排执法检查时间,可将专项行动与日常执法计划、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开展,确保行动结束后重点检查企业达到全覆盖。

(三)第三阶段重点:巩固成果,总结提高(2023年12月)

专项行动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行动检查情况,形成工作专报,提炼经验做法,不断改进提高。健全完善企业提档升级档案,形成闭环管理长效机制,并将执法检查资料组成专档备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开展专项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3月6日全市安全生产大提升行动动员大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有利于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监管执法主体责任,用好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执法权,排除干扰严执法,把专项行动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切实树立监管执法权威。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挥调度。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专项行动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安排1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汇总和报送专项行动执法情况。

(三)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研究专项行动工作。要强化行业部门间和部门内部业务科室与执法队伍的协作配合,有序有力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真正做到“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以铁的作风抓好落实”,通过专项行动坚决消除本地区本行业容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四)加大惩处力度,强化行刑衔接。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通报、移送、跟踪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协调联动,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等严重违法行为,铲除安全生产顽疾,提升监管执法权威和效能。

(五)创新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能。推行企业先行对标检查内容自查自改再进行执法的模式,给企业充足的自查自改时间,企业可邀请相关专家协助自查自改。

(六)加强舆论宣传,强化执法震慑。各单位要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营造强大声势。通过开展新闻采访专题活动,重点报道执法进展情况,曝光非法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放大执法效果,形成执法威慑,达到“查处一家、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工作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