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6 10:40 信息来源:巴中市恩阳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字号:  

为做好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根据《巴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要求,经商财政报区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下拨2022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1062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主要依据“户报—村评—镇(街道)审—区定”的程序申报核定系统救助人口数和2022年镇(村)受灾程度进行分配。

二、此项资金主要用于辖区因当年遭受自然灾害造成当年冬寒或次年春荒期间生活困难,需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生活救助的受灾人员。

三、请各镇(街道)严格按照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审批管理系统中各镇(街道)上报核定冬春生活救助对象,每人不低于130元标准进行补助,确保1月15日前将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四、为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生产生活,请各镇(街道)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使用原则,及时将审定后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兑现到受灾群众,并于1月14日—2月6日全区各村(社区)组织活动阵地或村(居)民集中居住区等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对冬春救助对象姓名、救助金额等内容开展放榜活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或挪作他用,不得平均分配、预留资金。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将适时对救灾资金使用、放榜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