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轮强降雨灾情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6 10:57 信息来源:巴中市恩阳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灾情信息报送,有效做好救灾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区防汛减灾工作安排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灾情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灾情信息是救灾工作最重要的决策基础,是向上争取救灾和生活补助类资金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按照及时、准确、规范、全面的要求,加强和规范灾情信息统计报送工作,确保应急救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严格报送要求

要严格落实初报、续报、核报的工作要求,安排专人就本轮雨情汛情开展灾情统计,灾情报送要“快”,要闻灾而动,灾情发生后,1小时内及时初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灾情稳定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灾情稳定后,3日内核定灾情并上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附表(1-5)》及倒损房屋、受灾人员台账至区应急管理局。如遇到重特大灾害或敏感事件,要立即现场电话报告。

要进一步完善灾情会商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对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因灾受伤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倒损房屋、基础设施损失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等核心指标的统计核实上报,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遵循数据逻辑关系及时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接,确保上报数据口径一致。

要完善灾情台帐资料。在统计报送灾情指标数据的同时,要完善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倒塌损坏房屋以及救助资金、物资发放等方面的台帐资料,做到账册相符、有据可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

各镇(街道)主要领导是本区域灾害信息报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流程及时、准确上报灾情。对不按规定程序报送,导致延误处置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