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时值岁末年关,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进入高峰期,为有效防范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责任。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各镇、街道要按照《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要求,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及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村(居)民委员会协助镇(街道)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进行管理。
二、规范制度执行,消除风险隐患。各镇(街道)要严格规范执行并督促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落实农村集体聚餐专业加工服务者登记管理、宴席申报备案、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加工场所和用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六项制度”,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全覆盖现场监督检查,不留盲区和死角,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要整改到位方可允许举办,不能整改到位的坚决禁止举办。
三、深化宣传指导,提升安全意识。灵活运用各种形式载体,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加强对餐饮业主和农村宴席厨师的农村集体聚餐现场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的技术指导,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主体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面向农村群众提倡公筷公勺、杜绝餐饮浪费,推行文明节约的良好用餐风尚。
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督查问责。各镇(街道)要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聚餐信息收集、报告工作机制,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依法受理食品安全群众投诉举报。发现疑似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时,要按照《巴中市恩阳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区食安办将不定期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查,对开展工作不及时,因玩忽职守、监管不力等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纪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