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恩阳区药品重点品种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2 15:44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字号: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区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以及国务院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助力药品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春雷行动2023”行动主题“护民生,保安全,助力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压实药品监管责任,结合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当前市场需求量大的新冠病毒防治药品、药品网络销售、新冠病毒疫苗等重点品种,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加大对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问题突出、乱象较多的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开展检查整治,从严从快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筑牢药品安全底线。

 三、重点品种 (一)新冠病毒防治药品重点品种。如: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布洛芬胶囊、对乙酰氨基酚片、双氯芬酸钠片、洛索洛芬片、阿司匹林片、去痛片、复方氨酚烷胺胶囊、氨酚麻美混悬剂、氨加黄敏胶囊、氨溴索口服液、福尔可定口服液、右美沙芬口服液、双黄连口服液、清肺排毒颗粒、宣肺排毒颗粒、感冒清颗粒、荆防颗粒、九味羌活丸、阿莫西林胶囊、藿香正气水(液)等。 (二)新冠病毒疫苗 (三)药品网络销售重点品种。如:新冠病毒防治药品重点品种、心脑血管等慢病药品(如阿托伐他汀钙、利伐沙班、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硝苯地平控释片、硝酸甘油片)、品牌OTC产品(如奥利司他胶囊、维生素D滴剂、复合维生素片)、隐私性较强的产品(如西地那非、他达拉非)、减肥产品(如奥利司他)、生发品种(如米诺地尔)等。 

四、重点检查单位以及检查内容 恩阳区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疫苗储备配送单位、接种单位。 (一)药品零售企业 1.无证经营药品或超范围经营药品。 2.购进、销售假劣药品。 3.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法回收或参与回收、销售回收药品。 4.以中药材及初加工产品冒充中药饮片销售,非法加工中药饮片以及销售使用质量可疑的新冠病毒感染防治相关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 5.违反规定销售含特殊成分复方制剂,以及非法销售米非司酮等具有终止妊娠作用的药品。 6.未严格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储存、陈列药品。 7.违反药品分类管理规定销售处方药或处方开具中“先药后方”“补方”和使用未经诊断自动生成的处方;在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履职。 8.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用生物制品和化学药品非法零售。 9.买商品赠药品、违规在网络平台进行药品信息展示等。 10.建立药品采购、验收、销售等相关记录,记录是否有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并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 (二)药品网络零售企业 1.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依法配备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等信息,并向我局药化械股进行报告。 2.违反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办法,在网络上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 3.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与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对已经使用的电子处方进行标记,避免处方重复使用。第三方平台承接电子处方的,应当对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的情况进行核实,并签订协议。 4.从事处方药销售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在每个药品展示页面下突出显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风险警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