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6-02 11:50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字号:  

区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工作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疫情防控大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发挥市场监管服务宏观经济平稳运行作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省局、市局部署安排,我局决定自20231月至6月,开展全区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监管为民的核心理念,用稳价格解民之所急、保质量解民之所难,以勇担当解民之所愁、勤作为解民之所盼。坚持依法监管、精准监管、综合监管,打好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攻坚战。

(二)工作原则

——依法行政,监管为民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严格依法办案,着力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注重防疫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防止一刀切等僵硬式执法,既体现严格执法的力度,也体现以案普法的温度。

——压实责任,加强统筹坚持市场监管一盘棋,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属地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压实平台企业责任,线上线下一体监管,发挥政企协同监管作用。

——监测预警,抓早抓小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监测预警,对线上药店、线下药房、经销企业、原材料市场等加强综合巡查。监测分析、日常巡查、投诉举报作为发现违法线索,提醒告诫早介入、违法线索早发现、监管执法早处置

——突出重点,强化宣传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开展综合监管执法。加大宣传力度,以案释法、亮明红线,引导广大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三)主要目标

20236月底前,打赢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攻坚战,为人民群众实现三个保障,使监管执法实现三个担当,推动辖区市场实现三个向好。即,人民群众购药价格有保障、人民群众用药质量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保障;市场监管接诉即办有担当,市场监管公正执法有担当,市场监管服务大局有担当;市场秩序持续向好,市场环境持续向好,市场监管机制持续向好。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坚决打击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1.从严从快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对当前出现的部分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价格异常波动,加强问题研判,加快立案查处,对特殊时期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遏制涨价炒作势头。重点查处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无正当理由,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涉疫物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违法行为。

2.依法查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整治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重点查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实施虚假优惠折价或者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等强制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全面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和广告监管,整治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3.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紧盯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等重要商品,依法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打造良好发展环境和创新环境。严厉打击擅自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知名企业名称、简称、字号等相同或近似的商业标识,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严厉打击对商品性能、功效、销售状况、用户评价,以及商品经营者资格资质作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商业营销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排名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4.强化广告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在广告中宣称涉疫药品、医疗用品紧缺,制造焦虑,引发社会恐慌,妨碍公共秩序的行为。严厉打击在广告中违法宣称具有预防、治疗新冠病毒感染功能,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严厉打击冒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专家学者等名义,编造虚假事实,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

(三)全面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5.严格落实网络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平台企业加强合规管理,防范合规风险。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信息发布的审核,做好亮证、亮照、亮规则等信息公示工作,确保相关信息真实有效。优化平台内部经营管理,依法履行协助监管义务,及时处置行政部门移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平台内经营者及时采取警示、删除、屏蔽、终止服务等必要措施。督促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药械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自查工作机制,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形成自查报告存档备查。强化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履约配送,健全完善高效、便捷的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妥善处理网络消费纠纷。

6.严厉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对平台未有效落实主体资质核验、信息公示、安全保障等法定义务的查处力度,严查药械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未严格履行资质信息审核、商品信息管理和违规行为制止、报告、停止交易服务等法定义务,严查线上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药品、违规销售网络禁售药品、发布虚假信息、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销售假冒侵权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借疫情等名义进行违法违规营销行为,全力确保网络市场稳定有序。对药械网络销售违法行为,要果断采取链接下架、网页屏蔽、限制销售等措施。

(四)全面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加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7.加强涉疫药品、医疗用品产品质量和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综合运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手段,对非医用口罩、儿童口罩以及涉疫药品、医疗用品等开展执法检查,快查快办、严惩重处产品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严查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加强区域间涉案产品产销信息及违法线索通报,对违法行为的全链条打击。建立涉疫案件及时报告制度。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高效处置涉疫药品、医疗用品价格和质量投诉举报,强化投诉举报数据分析研判,有效服务重点领域监管执法。

8.非医用口罩质量安全监管,促进非医用口罩质量提升。加强辖区非医用口罩销售企业执行进货查验要求,购销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产品。以KN95和儿童口罩等为重点,聚焦过滤效率、防护效果等安全性指标,我局开展元旦春节专项监督抽查的基础上,聚焦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扩大非医用口罩流通和网售领域抽查覆盖面,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并严格实施后处理,形成质量安全监管闭环。

(五)全面加强药械生产流通监管,坚守质量安全底线

9.强化药械检查。以本地区新冠病毒疫苗、新冠防治药品、新冠检测试剂以及医用防护产品等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企业和产品为重点,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行企业全覆盖检查。重点对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感冒药等需求量较大品种,以及疫苗配送、接种、疾控等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查无证经营、非法渠道购销、经营使用假劣药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加强对抗原检测试剂、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制氧机和家庭医用血氧仪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查无证经营、经营无证及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

10.严查药械违法案件。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新冠防治药品以及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制氧机、家庭医用血氧仪等医疗器械监管,对监督检查、产品抽检、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投诉举报、风险会商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深挖细查,一查到底。对存在质量风险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暂停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立案查处。要加强同相关部门的监管协同和联合惩戒,全面做好案件线索会商、线索通报、检验鉴定、案件移送、联动执法等方面的衔接配合,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大合力。在专项行动中发现走私药械产品的,及时移送海关部门。发现上述企业和单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三、主要举措

(一)发挥监测预警作用,提高监管效能

各股室、所(队)要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率,采取监测分析查处模式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结合日常市场巡查工作,深入药店、商超、中药材交易市场等,积极开展市场价格监测。加强广告监测力度,不断优化完善广告监测关键词库,及时发现并处理涉嫌违法广告线索。优化监测模型,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对线上商品,特别是网络交易平台、公众号、小程序、直播营销监测和取证固证,需要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对大数据分析力度,做好趋势分析研判,监管执法提供科学依据。

(二)夯实属地责任,分阶段抓好任务落实

各股室、所(队)要增强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特别关注两节期间辖区涉疫物资市场监管,维护好市场秩序。20233月底前为重点治理阶段,结合春雷行动2023”,广泛摸排线索,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4月至6月为巩固提升阶段,提炼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常态化治理。

(三)监管与执法并重,体现综合监管成效

落实好综合监管、综合执法要求,着力统筹所(队)、相关业务股室等执法力量,信息共享、经验分享。把行政指导与执法办案结合起来,通过行政指导提升企业自律意识,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强化违法行为自我发现、自我纠正、自我规范,通过执法办案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提升办案队伍能力水平,有效维护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市场秩序。

(四)加强行纪衔接、行刑衔接,曝光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将定期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打态势。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做好行纪衔接、行刑衔接,相关案件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纪依法查处,做到当纪则纪、当刑则刑、当罚则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是当前市场监管中心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负责的态度,调动精干力量,专项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我局组织专班加强督导指导,及时督办案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专人主抓、专班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力量统筹,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机制。

(二)积极有序推进,狠抓任务落实

细化具体工作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专项行动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研判,相关情况及时报告。要勇于担当、奋发作为,全面排查违法线索,敢于执法亮剑。一季度各领域监管执法要取得阶段性成效。二季度注重优化提升,评估专项行动成效。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水平

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对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价格、质量等监测预警分析,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五级贯通系统运用,为监管执法提供数据支撑。突出大数据、物联网、5G等现代技术赋能增效,为监管执法提供科技支撑。加强经费、装备等各方面协调保障,为监管执法提供物质支撑。加强执法人员学习集训和传帮带,为监管执法提供人才支撑。要把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形成合力,不断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水平。

(四)强化督导引导,提升行动效果

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加强分类指导、挂牌督办,推动解决共性难点堵点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督导,重点检查各地任务落实、案件查办、行动成效等,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强化舆论引导,及时曝光重大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全民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不断巩固专项行动成效。

根据市局报送工作要求,各所(队)、相关业务股室每周星期二12:00前报送《附件》所列表格内容,每月15日前汇总并上报辖区专项推进行动情况,610日前上报正式工作总结。

联系人:价监股, 陈韬,联系电话:18981677327电子邮箱:6575052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