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2023年5月环境质量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54条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环境质量信息发布的职能职责要求,经巴中市恩阳生态环境局监测,现将全区2023年5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公报如下:
一、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5月,恩阳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类别均达到或优于饮用水水源地III类水质标准要求。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5月,恩阳河省控断面石城小元村断面、鳌溪河省控断面水质类别均为Ⅱ类水质。13条河流26个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断面水质类别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III类水质标准。
二、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5月,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3%,同比下降9.7%;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2%;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9%。
1—5月,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4.1%,同比下降 10.6%;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60.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7%;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9.1 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3%。
三、下步工作建议
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行业主管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和镇要切实履行辖区负责的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大气、水体的管控,不断提升全区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