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杨清德)

发布日期:2023-11-14 15:53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量: 【字号:  

杨清德,于2019年5月9日去世,其现有房屋位于恩阳区登科街道恩阳·首座3幢2单元17层4号,合同签约备案号:54378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房屋由父亲杨利军(于2011年去世)、母亲李秀芳、配偶张义华、儿子杨小川、女儿杨福容共同继承。

经协商,李秀芳、张义华、杨福容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的继承权,由杨小川表示要继承死者杨清德上述遗产。根据杨小川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第二章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杨小川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恩阳分中心(联系电话:0827-3368292)提出有关情况,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中心将直接为该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恩阳分中心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