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郑启贵、伍全芳)

发布日期:2023-11-24 09:50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量: 【字号:  

郑启贵于2005年7月2日去世,伍全芳于2016年10月17日去世,其房屋位于恩阳区老场姜市街0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房屋由郑启贵父亲郑言发(1957年3月6日去世)、郑启贵母亲马秀芳(1958年9月4日去世)、郑启贵配偶伍全芳(2016年10月17日去世)、伍全芳父亲伍从发(1954年4月3日去世)、伍全芳母亲李秀英(1956年6月7日去世)、伍全芳配偶郑启贵(2005年7月2日去世)、长子郑明福、二子郑明寿、三子郑名康、四子郑明宁、女儿郑友琼共同继承。

经共同协商,郑明福、郑名康、郑明宁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的继承权,由郑明寿和郑友琼共同继承死者郑启贵与伍全芳上述遗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第二章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郑明寿和郑友琼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恩阳分中心(联系电话:0827—3368292)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将直接为上述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恩阳分中心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