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李章泽)

发布日期:2023-12-05 15:38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量: 【字号:  

李章泽,于2019年1月24日去世,其现有房屋位于恩阳区义阳大道恩阳购物中心4幢1单元6层2号,不动产权证: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房屋由父亲李锦诗、母亲刘秀芳、配偶谭琼、长子李满、次子李堆共同继承。

经协商,李锦诗、刘秀芳、李满、李堆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的继承权,由谭琼表示要继承死者李章泽上述遗产。根据谭琼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第二章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谭琼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恩阳分中心(联系电话:0827-3368292)提出有关情况,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中心将直接为该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恩阳分中心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