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蔡啟国)
蔡啟国,于2020年4月26日去世,其现有房屋位于恩阳区登科街道办事处恩阳.首座6幢1单元12层4号,合同签约备案号:57150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房屋由父亲蔡大元、母亲张春秀、配偶李燕华、儿子蔡光锐、女儿蔡红玉共同继承。
经协商,蔡大元、张春秀、李燕华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的继承权,由蔡光锐、蔡红玉表示要继承死者蔡啟国上述遗产。根据蔡光锐、蔡红玉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第二章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蔡光锐、蔡红玉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恩阳分中心(联系电话:0827-3368292)提出有关情况,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中心将直接为该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恩阳分中心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