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陈政)
陈政于2022年9月22日去世,其房屋位于恩阳区渔溪镇老寺街28号三楼一号(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巴地建村权字52000020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巴州国用(2002)字第113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房屋由父亲陈金方(1992年4月22日去世)、母亲吴莲英、配偶龚菊仪、儿子陈浩共同继承。
经共同协商,吴莲英、陈浩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的继承权,由龚菊仪继承死者陈政上述遗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第二章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龚菊仪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恩阳分中心(联系电话:0827—3368292)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将直接为上述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恩阳分中心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