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张林华)

发布日期:2024-03-08 14:35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量: 【字号:  

张林华,于2020年3月13日去世,其现有房屋位于恩阳区登科街道办事处恩阳.首座8幢1单元18层1号,合同签约备案号:56669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房屋由父亲(于死者生前去世)、母亲(于死者生前去世)、配偶邵周义、子邵毅、子邵笛共同继承。

经协商,邵毅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的继承权,由邵周义、邵笛表示要继承死者张林华上述遗产。根据邵周义、邵笛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第二章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邵周义、邵笛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恩阳分中心(联系电话:0827-3368292)提出有关情况,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中心将直接为该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恩阳分中心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