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陈定常)

发布日期:2024-06-21 14:08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量: 【字号:  

陈定常于2022年10月2日去世,其房屋位于恩阳区金鑫街(琅琅天乡)5号楼1单元3层2号(不动产权证:川(2018)巴中市市不动产权第000265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房屋由父亲陈永宣(1994年去世)、母亲冯光秀(2015年去世)、配偶蒲秀华、儿子陈俊林、女儿陈雪梅共同继承。

经共同协商,儿子陈俊林、女儿陈雪梅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的继承权,由配偶蒲秀华继承死者陈定常上述遗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第二章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配偶蒲秀华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恩阳分中心(联系电话:0827—3368292)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将直接为上述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恩阳分中心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