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德民 马新华)

发布日期:2024-06-25 13:51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量: 【字号:  

张德民 马新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恩阳区金鑫街(琅琅天乡)2号楼2单元5层2号(川(2017)巴中市市不动产权第001369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联系电话:0827-3368292)。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德民 马新华

2024年6月25日